宏达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2026 年8 月6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6 年8 月10 日10:00 在中 海国际中心H 座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乔胜 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其中董事帅巍先生、王浩先生、 刘松先生,独立董事刘娅女士、张建文先生、李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现 场会议,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体系,适配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升部门协同运转 效率,强化业务统筹管控能力,加快推进产业落地,结合当前业务开展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部现有内部管理机构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公司内 部管理机构设置的公告》(临2026-05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运行及授权放权清单>等五项清单的 议案》
为匹配公司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要求,理顺法人治理运行逻辑、划清各职能 部门、经理层、党委会、董事会及股东会权责边界,规范重大事项分级决策审批 程序,结合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重大事项运行及授权放权 清单(2025 年版)》等五项清单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运行及授权放权清单(2026 年版)》
2.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事项清单(2026 年版)》
3.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清单(2026 年版)》
4.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2026 年版)》
5.修订《中共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研究决定事项清单 (2026 年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工作,使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程序化、 规范化,保证制度不断优化并有效执行,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制度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