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邮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第2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编号为 2024-026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第2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编号为 2024-026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第2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