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李楚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良好运作及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书面及电邮方式发出,同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有效表决权人数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推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杨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良好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推举公司副董事长杨军先生代为履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责,代行职责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票数10票,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委任公司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根据《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实施
细则》规定,同意委任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其任期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票数10票,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