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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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书面及电邮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有效表决权人数10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孙宝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副董事长(代董事长)杨军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2日、编号为 2024-044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票数10票,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参与投资的广州广药产投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增有限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2日、编号为 2024-045的公告)。
关联董事杨军先生、程宁女士、刘菊妍女士、张春波先生及吴长海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票数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