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东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与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东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由于李东辉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暂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李东辉先生取得相关证书后,其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将正式生效。
李东辉先生已完成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测试,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邮政编码:130021联系电话:0431-85954591传真号码:0431-85954665电子邮箱:ldh6671@126.com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18日附:李东辉先生简历
李东辉: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区域公司财务及运营总监、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审计总监,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共享中心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