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资料目录
会议议程 ...... 02
议案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04
议案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议案三: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 16
议案四: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 1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9
议案六: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 20议案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1议案八:关于选举李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
议案九:关于选举李忠财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23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2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8日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开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介绍参会人员出席情况,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四、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 |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
7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7.01 | 《公司章程》 |
7.0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7.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7.0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7.05
7.05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8 | 关于选举李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 关于选举李忠财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六、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发言交流;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
2023年,公司天然气供应量5.57亿立方米,同比增加5.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8亿元,同比增加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2.08万元,较上年减亏3,089.76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综合能源利用业务及延伸业务的发展,努力推进绿色低碳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燃气业务
报告期内,燃气销售量为5.57亿方,同比增长 5.7%。其中,居民用气占比约 27.11%,工商业用户占比68.87%,综合能源用户占比4.02%。
(1)成立市政管网公司,增强城区燃气管网运维能力
2023年成立长春城燃市政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城区地下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安全运行,优化现有地下风险管网改造计划,提升新建工程验收、配合开栓供气等业务的工作效率。
(2)城西集输站与国网哈沈线互联互通
公司连通城西集输站与国家管网公司哈沈线8号阀室,可以向外环高压管网
输送天然气,进一步提升整体供气保障能力,该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正式通气。
(3)多渠道协调气源,降低采购成本
2023年天然气采购工作克服了上游气源涨价、天然气供需缺口增加、区域性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不利因素,通过积极与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沟通、协调,多渠道、多方法探究问题解决方案,圆满完成了天然气采购工作任务。在多气源采购模式下,引进新的燃气供应商最终以充足的气量和合理的价格,代替高价竞拍气补充气源合同量缺口,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
(4)发展燃气核心业务,深挖燃气市场潜力
2023年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持续发掘客户潜在燃气需求,全力推进燃气市场拓展,从而实现燃气销售量的稳步增长。
一是针对各城区及开发区积极挖掘潜在项目资源,重点培育季节性影响较小的工业生产用户及大型商业用户。同时,通过精简办事流程、简化报装资料以及设立快捷服务通道等措施,有力推动了中小型非居民客户市场的拓展。
二是积极协调当地街道和社区,对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加速推进“应改尽改、能改全改”,完成了“瓶改管”工作目标。
三是新增LNG贸易,2023年新增LNG贸易和LNG代加工业务,利用调峰气源厂的优势,在天然气充足时液化储存,在天然气短缺时卖出,既增加公司销量和利润,也适当解决天然气冬夏差问题,紧盯LNG市场行情变化,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5)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公司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响应时间,提升业务处理能力,实现服务标准化管理,从而有效提高客户服务工作效率。同时,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梳理客户关注焦点与热点问题,分析原因,持续优化改进,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在2023年被长春市政数局评为先进审批单位,驻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被评为市审批标兵。
2023年,通过多种方式,如发放安全宣传单、张贴安全用气海报、制作微视频以及开展“燃气安全大家讲”等活动,大力推进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6)积极进行管阀改造,确保室内安全
一是为进一步提高室内燃气安全管理质量,积极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2023年完成102.68万户的阀管改造。
二是在2023年,精心组织室内安检工作,特别针对三年及以上未到访的客户,积极联动街道、社区和物业,确保安检工作的落实到位。通过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消除了可能导致室内燃气事故的风险隐患,使客户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7)在现有GIS系统、SCADA系统、TCIS客服系统、管网监测系统的基础上,集中梳理地下管网及设备信息,升级完善GIS系统数据,增加管网和场站监测及感知设备投入,逐步建设智慧燃气TOP系统,全面整合输配端、用户端、运行端的信息监测系统,实时感知城市燃气系统的运行状态。
2、市政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始终将燃气工程高质量建设作为保证运营安全、用户安全的根本出发点,在工程“一根管”建设理念上,拥有完整的城市燃气市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总承包专业资质,拥有具备丰富专业能力的市政建设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队伍走向市场,将学习到的城市燃气行业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融入到公司城市管道燃气业务主业中,形成良性发展的态势。
(1)公司确保从工程受理、合同签订、质量监控、表后管安装至开栓通气等各个环节提供优质服务,2023年开栓供气用户7.31万户,燃气用户达到174.77万户。
(2)拓展市场、创造增量。在设计、监理、施工业务方面,立足本地区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外埠市场,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模式,不断拓展经营项目,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从而实现业务的稳步增长。
3、综合能源利用业务
2023年综合能源业务市场开发在国家“双碳”目标战略指导下,与燃气业务协同发展,以燃气为依托为客户提供多种形式的能源服务,业务覆盖民用供暖、工商业冷热联供、工业蒸汽、酒店热水等。
(1)深入挖掘市场潜力,整合清洁能源再利用策略,主动签订区域天然气供应及供暖协议。积极发展零碳园区项目和综合能源项目,供热供暖装机规模呈增长趋势。
(2)节能新技术应用。公司首次采用楼宇分布式为居民小区供暖,示范项目节能效果明显,客户满意度高,为大规模推广提供有利依据。另外,投资多个
燃气+其他低碳能源的试点项目,提高了供能质量,发挥多能互补优势,实现降本增效、低碳减排的目标。
(3)公司开发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完成一、二期建设,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能源站智慧运营管理,部分实现“无人值守”,运行数据及时反馈,及时调节生产参数,保障供能安全和质量。
4、拓展延伸业务
以现有产业链资源为基础,持续拓展业务领域,培育新的盈利支柱。延伸业务涵盖了厨电产品、社区零售、到家服务以及保险等四大领域。在拓宽业务范畴的同时,重视与民用燃气客户及工商户建立稳固合作关系,通过线上平台、线下社区门店和上门服务三大渠道,为客户提供全面支持与服务,合理制定激励政策,使延伸业务收入不断增长。
(二)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城市燃气业务。公司业绩的增长主要受上游天然气成本、市场规模、政府政策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围绕燃气业务深耕细作,在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发工商业用户,稳健地推动燃气主业的发展。
公司的业绩增长还来源于产业链相关的工程业务、综合能源业务、延伸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围绕客户的用能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服务,同时稳步推进促进业务发展的投资与建设等。
第二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切实做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着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职责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董事、监事能够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能认真履行职责。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参与权、表决权等合法、平等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如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认真执行网络投票制度,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按规定推举股东、律师及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以确保表决结果公平、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由两名见证律师参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2、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各自独立核算。控股股东不干预公司的日常运营,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九届董事会有董事成员9名,其中独立董事4人,非独立董事5人,董事数量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司其责,各位董事认真负责,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地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包含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建立严格遵循《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
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在重大事项未披露前,公司对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保密措施,严格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把信息设定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发生相关违规事项;在定期报告未披露前,公司及时上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与外部信息使用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发送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书。
第三部分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2023 年公司全年供应天然气5.57亿立方米,与燃煤相比,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约115.53万吨,为实现节能减排、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
公司在用天然气供热替代传统燃煤供热以及节能改造方面,进行多能互补新尝试、并试点 “楼宇分布式”精准供热新技术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目前,居民供热总面积184万平方米,非居民供热总面积75万平方米,销售蒸汽量为8万吨。可替散煤5.04万吨,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469.2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41.1吨,年减少二氧化碳7.7万吨(相当于新种树9.6万棵),年减少烟尘量为504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公司以惠及民生为己任,积极推进“瓶改气”“瓶改管”、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等惠民工作,近年来在长春市、德惠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区、双阳区等多地组织建设相关普及管道天然气项目。
1、2023 年新增1,321户老旧小区居民用户告别搬瓶装液化石油气上楼的日子,展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担当。
2、积极协调当地街道和社区,加速推进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户“应改尽改、能改全改”的目标实现,2023年共计完成673户“瓶改管”工作,消除中小餐饮安全隐患。
3、为进一步提高室内燃气安全管理质量,遵循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积极配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居民用户阀管改造工程,2023年完成102.68万户的管阀升级改造任务。
4、公司以社会公益事业为回报社会的抓手,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如发放安全宣传单、张贴安全用气海报、制作微视频以及开展“燃气安
全大家讲”等活动,大力推进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这些举措旨在帮助广大用户深入了解燃气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防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本报告期,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6次,成功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5万份,为包保社区的130户贫困户赠送燃气保险。
5、公司2023年荣获“长春市2021-2022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扶贫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开展消费帮扶,强化带农增收。
(一)产业帮扶情况
1、建立农机推进项目,实现长期稳定的收益。
2、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推进望龙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脱贫户持续增收,防止返贫。
(二)消费帮扶
为脱贫户提供家禽养殖场地,并积极推广销售帮扶村的家禽、农副产品等,提高村民收入。
(三)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七个活动”
1、开展书记争先活动,扎实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2、深化开展“五星级”村党组织创建,望龙村在评比中获得“三星级”村荣誉。
3、协助望龙村党支部资产清收,依法合理利用闲置土地,发展庭院经济,饲养家禽。
4、开展集中攻坚治脏、治污、治乱活动。
5、吸引人才返乡创业。
6、协助脱贫户获得惠农贷款,提高经济收益。
7、常态、长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村民“急难愁盼”问题,认领群众“微心愿”。
第四部分 规划与展望
一、经营计划
2024年为公司“创新执行年”,以“稳主业、拓新业、控成本、强服务”为
经营管理方针。将继续围绕城市管道燃气业务深耕燃气市场,利用管道优势发展综合能源业务,充分发挥业务协同优势,加快延伸业务的推进,努力实现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同时,推动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落实,加强对运营费用的控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二、公司发展战略
在“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秉持“为客户供应安全可靠的能源,并提供亲切、专业和高效率的服务,同时致力保护及改善环境”的企业使命。积极致力于实现“以燃气业务为本,发展成为国内品质最优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和优质服务商”的愿景,以达成社会、客户、员工和股东的满意,并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的最大化。公司重点发展天然气主营业务,利用管道优势发展综合能源业务,以及加快延伸业务推进,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秉持市场化经营理念,增强产业价值创造,助力企业升级转型,实现价值创造,保持燃气主业规模回报持续增加,推动整体业务价值不断增长。
1、管道燃气业务
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推动本地区及周边行业资源整合,形成发展合力,充分整合气源、管网、用户等资源打造完整产业链,实行一体化经营,以深化企业改革,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减少重复投资成本,释放发展潜力,实现多方共赢。
持续开发新用户,扩大增量。深入挖掘老用户,激发潜力提高户均用气量。以大型锅炉煤改气、直燃机油改气、瓶装LPG改天然气为重点,加大开发力度,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围绕城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做到城市发展到哪里,燃气基础设施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全力保障城市发展。
2、综合能源利用业务
公司将持续创新发展思路,采取新技术和多能互补模式,不断发展居民和商业热能业务,增加供热面积;深挖原有工商客户资源和商机实现二次开发,放眼省内优势项目开发光伏业务;自有项目自投或引入合作方开展节能改造,向外输出节能服务试点;尝试酒店、医院、政府机关业态开展能源托管业务。
3、市政工程建设业务
在设计方面:发展外部市场、承接总包项目、大型项目、综合能源、新能源、
非常规天然气项目,发展科研创新并进行成果转化。
在施工方面:改革施工管理体系,提高省外市场产值,增加安检工程收入,开发非管道施工市场,扩充施工力量。在监理方面:向全行业、全资质的方向发展,增加集团外业务收入,开拓新业务。
4、延伸业务
全面拓展智慧厨房、保险金融、安全家居三大业务。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优化,构筑核心套系,聚焦推广,精简提效,开展主题营销活动;扩充险种品类,增加燃气综合险,重点推动入户渠道,激活安检增量,升级激励模式;为用户提供标准及个性化服务,升级燃气改造及美厨业务,提供智能化产品及配套服务安全解决方案。
5、其他业务
公司将开拓创新、多元发展新业态,激活闲置低效厂区各类资产,开展充电桩、出租房屋等业务,充分利用培训资质承接培训及职业技能竞赛业务,不断挖掘和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6、安全管理工作
(1)针对管道自然泄漏、巡线查着率、施工破坏、隐患整改等具体指标,实行逐级分解,量化各分子公司主要安全责任,优化考核标准。
(2)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已纳入《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双体系建设相关培训,通过实际工作落实双体系建设,提升本质安全管理。
(3)利用公司内部各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实施科技化监管,研究思考安全风险管理端口或模块,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数据资源汇总、分析、整合,提升监管能力和工作效率。
(4)对户内燃气设施整体改造升级,借助街道、社区等网格化管理外部资源,提升安检入户率,打出安全生产组合拳,助推安全管理水平再提升。
7、智慧燃气建设
在现有GIS系统、SCADA系统、TCIS客服系统、管网监测系统的基础上,集中梳理地下管网及设备信息,逐步建设智慧燃气TOP系统,全面整合输配端、用户端、运行端的信息监测系统,实时感知城市燃气系统的运行状态。通过数据互
联、用户画像分析等手段,对燃气消耗、泄漏等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从而及时作出调整和优化,确保全市燃气管网安全平稳运行。真正建立起完善、先进的集可视化、智能化、数字化于一体的地下燃气管网全景式版图,真正做到智慧监测全覆盖、智慧服务全链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
议案二: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及审议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九届二次监事会 | 2023年4月27日 | 1. 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3.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 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6. 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九届三次监事会 | 2023年8月17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
九届四次监事会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参加监事会情况
公司九届监事会共有三名监事,孙树怀、黄红军、郭军,均全部出席了九届二次、三次、四次监事会。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均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忠职守,依法履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和经营层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中未发生违反财务制度和擅自超越审批权限、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五、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和经营层注重加强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安全运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六、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管理层履职守法等情况的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
议案三: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反映的相关数据,总结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形成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亿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燃气销售收入 | 17.55 | 15.49 | 13.3 | 14.68 |
燃气销售成本 | 16.01 | 13.59 | 17.81 | 11.76 |
燃气销售毛利 | 1.54 | 1.9 | -18.95 | 2.92 |
用户安装工程收入 | 4 | 2.24 | 78.57 | 2.24 |
用户安装工程成本 | 2.58 | 1.44 | 79.17 | 1.41 |
用户安装工程毛利 | 1.42 | 0.8 | 77.50 | 0.83 |
其他业务收入 | 1.53 | 1.23 | 24.39 | 1.05 |
其他业务成本 | 0.89 | 0.87 | 2.3 | 0.68 |
其他业务毛利 | 0.64 | 0.36 | 77.78 | 0.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0.68 | -0.99 | -31.3 | 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0.81 | -1.05 | -22.86 | -0.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55 | 1.44 | -61.81 | 2.41 |
其他业务毛利0.64亿元包含施工业务毛利0.31亿元,设计及监理毛利0.1亿元,延伸业务毛利0.14亿元,供暖毛利0.05亿元,其他业务毛利0.14亿元。
二、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1、燃气毛利1.54亿元与上年减少0.36亿元,主要是由于受上游涨价影响,单位采购成本增加0.27元/方所致。燃气毛利较上年减少,主要使用用户安装毛利及其他业务毛利弥补,用户工程安装毛利较上年增加0.62亿元,其他业务毛
利较上年增加0.28亿元。
2、报装业务毛利1.42亿元,与上年增加0.62亿元。
3、其他业务毛利为0.64亿元,与上年增加0.28亿元。
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8亿元,比上年减亏0.31亿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1、公司总资产为68.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4%。
2、公司负债总额为48.88亿元,上年同期为40.01亿元,同比增加8.87亿元,同比上升22.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49亿元,上年同期为
20.19亿元,同比降低3.47%。
3、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03%,上年同期为66.01%,同比上升5.02%。
四、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5亿元,比上年减少0.89亿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亿元,比上年减少0.81亿元。
3、筹资活动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亿元,比上年增加1.59亿元。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
议案四: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7,720,781.36元,鉴于本年度公司业绩亏损,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业务现状、未来发展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和九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
议案五: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和九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
议案六:
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此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
议案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
议案八:
关于选举李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推荐函,公司非独立董事赵旭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职申请,推荐李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同意提名李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
议案九:
关于选举李忠财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树怀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李忠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任建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任建春:女,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北京市朝阳门街道劳动服务公司财务主管,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2023年度报告披露前对
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股东大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具体参加公司2023年度会议如下表: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7 | 7 | 0 | 0 | 否 | 1 | 1 |
参加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如下表:
本年度召开审计委员会次数 | 出席情况 | 本年度召开薪酬与考核员会次数 | 出席情况 | 本年度召开提名委员会次数 | 出席情况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
4 | 4 | 0 | 0 | 1 | 1 | 0 | 0 | 1 | 1 | 0 | 0 |
对于每次会前送达的会议资料本人进行了细致审阅,会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没有对会议议案及其他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具的独立意见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亏损,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
本。公司的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目前的经营状况和长期经营发展因素,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具有良好成绩。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李东辉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认为李东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任职条件,未发现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展望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建春
2024年5月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建勋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拥有专业资历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具体介绍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建勋:男,1960年出生,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执行理事长,现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副监事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曾任《煤气与热力》杂志社编辑委员会主任,建设部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城镇燃气专家组成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设计四所助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独董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我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各次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信息披露和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任何的违规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 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1月12日至14日我利用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关于举办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公司总体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存在的不足也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7 | 7 | 0 | 0 | 1 | 1 |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平台报道,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有力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且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我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战略决策、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亏损,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目前的经营状况和长期经营发展因素,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具有良好成绩。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李东辉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认为李东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任职条件,未发现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建勋2024年5月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蕴奂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蕴奂,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一级律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长春市律师协会重大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现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2023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经
自查,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独立性相关要求,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整体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经理层积极配合,相互保持良好有效沟通。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会议、开展调研、参加培训等方式履行职责。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履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业务及财务情况,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与年报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及相关事项,给予重点关注。
2、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业绩说明会,听取参会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中小股东的日常沟通情况,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2023年10月26日,本人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九届四次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岩参会代行表决权,其余会议,本人均现场出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参与讨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参与表决,没有对会议议案提出异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客观、公正履行了独立董事和相关专业委员会职责,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亏损,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
本。公司的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目前的经营状况和长期经营发展因素,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关于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具有良好成绩。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李东辉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认为李东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任职条件,未发现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蕴奂
2024年5月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赵岩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用自己拥有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的战略制定、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财会审计等提出科学合理的指导和建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赵岩,1976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和硕士均是吉林大学商学院的会计学专业,博士是吉林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学博士财务管理方向,加拿大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11月至今,先后任吉林大学商学院(2021年12月院系调整为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0333)独立董事、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
002232)独立董事。
本人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更详细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等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期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7 | 5 | 0 | 2 | 0 | 否 | 1 | 是 |
本人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规定,事前就议案和相关资料进行深入的问询和调研,确保对议案的充分了解和熟悉,依据本人的专业基础,审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在2023年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在股东大会上,积极参与同中小股东互动沟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期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4 | 3 | 1 | 1 | 1 | 0 | 1 | 0 | 1 |
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围绕定期报告、内外审计工作、内控规范实施、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前述相关独董新规生效后,公司未发生《规范运作》第3.5.16条、第3.5.17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事项,因此公司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
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结合自身的专业性,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并在会前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质询。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积极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不断提高独立董事自身应拥有的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各种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等机会,以及专门去公司实地走访调研,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执行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针对公司特有的行业特点和自身专业背景与经验,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交流方式,同公司的决策层商讨和制定未来发展战略;同公司经营管理层针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和体系沟通解决方案和优化建议;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审部门沟通和发现公司存在的财务风险和内控风险;并持续关注各个媒体中有关公司或同行业的相关报道和信息,与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层及时沟通和交流,确保公司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各级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本人质询和反馈的信息给予及时、积极地回应和提供相关佐证,并保证
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而且,公司管理层与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风险和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了积极、充分沟通,能认真、及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地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自身专业知识以及同公司财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充分沟通,核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具有良好成绩。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李东辉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认为李东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任职条件,未发现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就公司经营层2022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对公司经营层2023年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等内容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审慎和独立地发表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就董事会及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积极参与重点关注事项并行使董事职权,勤勉尽责;积极深入客观多渠道地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本人基于法律法规赋予我的独立董事权利,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保持自身独立性,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岩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