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关于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筑区划内燃气设施改造和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设施改造项目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筑区划内燃气设
施改造和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设施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长春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筑区划内燃气设施改造和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1、吉林省长春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居民),项目概算总投资7,273.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市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6,171万元,公司自筹配套资金1,102.70万元。
2、长春市建筑区划内燃气设施改造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0,019.64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其中:超长期国债资金7,100万元,公司自筹配套资金2,919.64万元。
3、长春市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设施改造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27,212.75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其中:超长期国债资金19,100.00万元,公司自筹配套资金8,112.75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收到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6,171.00万元,收到第一批超长期国债7,789.00万元。
二、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启动上述项目招标和建设工作,在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国债相对应的改造项目中,由公司承接的项目将会产生工程施工利润;公司自筹
配套资金将会导致银行借款增加和公司财务费用的增加,同时也将会形成公司的资产,会导致相关费用有所增加。具体会计处理按项目实际情况及政府文件规定执行,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