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放弃对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拟以持有的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92.53%股权和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增资,增资金额199,648.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公司对国机资本的合计持股比例由3.37%下降至1.88%。国机集团对国机资本增资定价是参考评估结果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放弃对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王都、崔东树、祝继高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