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10号)。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申)4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0683破6-1号,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临2021-35号)。
莱州法院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莱州华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1-45号)。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6号,裁定终止莱州华汽重整程序,并宣告莱州华汽破产,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的公告》(临2022-01号)。
莱州法院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莱州华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未表决通过莱州华汽《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2-05
号)。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6-1号、(2021)鲁0683破6-2号、(2021)鲁0683破6-3号,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2-19号)。
莱州华汽破产管理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莱州华汽名下相关资产进行拍卖,以推进破产清算进程。莱州华汽名下主要资产,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于2022年5月30日10时至2022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进行了第一次公开拍卖,拍卖结果为流拍。莱州华汽名下其他资产,由于涉及品类较多,待全部处理完毕后一并公告拍卖结果。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2-26号)。
莱州华汽管理人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莱州华汽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莱州华汽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3-42号)。
一、法院裁定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莱州华汽管理人转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6-6号,莱州法院认为:莱州华汽管理人已依法将莱州华汽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莱州华汽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自莱州华汽破产重整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终结莱州华汽破产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后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莱州华汽管理人将持莱州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莱州华汽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