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进出口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进出口公司提供了4.56亿元的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9.85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58%。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1日,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70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进出口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7.50亿元);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5.60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等。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5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编号:临2023-011)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025)。
2023年9月6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为进出口公司于2023年9月6日至2024年8月7日期间内,在该银行的融资授信事宜提供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1800692XA。
(三)注册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315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英峰。
(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六)成立时间:1999年10月28日。
(七)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等。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52,842,508.36 | 2,303,395,205.85 |
净利润 | 14,897,055.80 | 37,517,848.22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29,812,641.02 | 755,461,409.44 |
负债总额 | 539,129,960.22 | 479,675,784.44 |
净资产 | 290,682,680.80 | 275,785,625.0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保证人(乙方):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甲方和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2023)广银字第000235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8月7日止。
(三)本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该公司经营活动均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9.85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5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0%。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