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澳柯玛(600336)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的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必要的沟通,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确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孟庆春 周咏梅 黄东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