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澳柯玛股票代码:6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T2写字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澳柯玛/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行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3215149854 |
注册资本 | 55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史超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期限 | 2014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
控股股东 |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营业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证券财务顾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T2写字楼 |
通讯电话 | 0532-8395890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史超 | 男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青岛 | 否 |
宋文军 | 男 | 董事 | 中国 | 青岛 | 否 |
于素华 | 女 | 董事 | 中国 | 青岛 | 否 |
于畅海 | 男 | 监事 | 中国 | 青岛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上市公司名称 | 持股方式 | 持有上市公司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300208.SZ |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直接持有 | 166,315,691 | 22.19% |
间接持有 | 64,871,623 | 8.66% | ||
合计 | 231,187,314 | 30.85%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投资运作需要,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980,100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澳柯玛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0,812,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1425%,为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900,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9%,不再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4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披露《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之后的交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21日 | 7.48 | 911,800 | 0.1142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 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情况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0,812,461 | 5.11425% | 39,900,661 | 4.9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812,461 | 5.11425% | 39,900,661 | 4.99999%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澳柯玛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史超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青岛市黄岛区 |
股票简称 | 澳柯玛 | 股票代码 | 6003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40,812,461股 持股比例:5.1142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39,900,66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变动数量:911,800股 变动比例:0.11426%(减少)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向为减少,无需披露资金来源。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自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史超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