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家居: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及解除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
及解除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88,44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1%。?美克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中,被司法冻结26,162,7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占美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5.36%),被司法标记462,286,5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25%,占美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94.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法院已裁定解除对美克集团所持有上述股份的保全措施,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协助解除上述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后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美克集团的通知,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对美克集团所持本公司26,162,755股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对其所持本公司462,286,595股股份进行了司法标记。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冻结、标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标记起始日 | 冻结/标记到期日 | 冻结/标记申请人 | 冻结/标记原因 |
美克集团 | 26,162,755 | 5.36% | 1.77% | 否 | 2024-06-07 | 2027-06-06 | 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美克集团 | 462,286,595 | 94.64% | 31.25% | 否 | 2024-06-07 | 2027-06-06 | 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 | 司法标记 |
经与控股股东核实,本次司法冻结及标记事项系美克集团与和田悦安域商贸有限公司发生借贷纠纷一案引发。根据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新0104财保493号]民事裁定书,上述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所涉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总额为3,012万元。
本次纠纷不涉及公司抵押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克集团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美克集团 | 488,449,350 | 33.01% | 26,162,755 | 462,286,595 | 100% | 33.01% |
三、股东股份解除冻结、标记情况
2024年6月10日,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美克集团所持本公司26,162,755股股份的司法冻结,解除对其所持本公司462,286,595股股份的司法标记,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协助解除上述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控股股东美克集团与公司相互独立。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以及解除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