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家居: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公告编号:临2024-099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75,485,84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065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牟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新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A股 | 675,120,023 | 99.9458 | 249,520 | 0.0369 | 116,300 | 0.0173 |
2、 议案名称:关于调增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74,851,213 | 99.9060 | 505,190 | 0.0747 | 129,440 | 0.0193 |
3、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74,594,433 | 99.8680 | 391,720 | 0.0579 | 499,690 | 0.0741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74,812,493 | 99.9003 | 314,920 | 0.0466 | 358,430 | 0.0531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74,997,093 | 99.9276 | 141,120 | 0.0208 | 347,630 | 0.0516 |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75,234,823 | 99.9628 | 158,120 | 0.0234 | 92,900 | 0.0138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993,399 | 96.4686 | 249,520 | 2.4086 | 116,300 | 1.1228 |
6 |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10,108,199 | 97.5768 | 158,120 | 1.5263 | 92,900 | 0.8969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4、5、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张晓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