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关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577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年05月19日,贵部出具了《关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6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作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1:关于内控审计强调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控审计报告,主要系前期西藏证监局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重大会计估计调整未经审议及披露”。具体地,2020年,因子公司塔中矿业部分新增井下巷道资产对应的可开采资源量不足以支持剩余折旧年限,使用寿命较原预计有所下降,公司将其折旧年限由 15 年调整为 3 年。前述调整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2023 年利润总额影响数分别为-0.34 亿元、-0.25 亿元、-0.14 亿元,公司至2023 年 4 月 26 日才就此进行审议和披露。
请公司:(1)补充披露相关新增井下巷道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目前使用状况等,说明变更折旧年限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决策是否审慎,以及对利润影响的具体测算过程;
【上市公司回复】
1、新增井下巷道固定资产情况
本次调整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中矿业”)2020年新增的部分井下巷道建筑物,一共有18项,原值合计人民币9,101万元(占2020年末塔中矿业固定资产账面值的6.84%),折旧年限变更前截至到2020年末固定资产折旧为人民币198万元。上述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目前,上述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年审会计机构前两年主要依靠非现场方式对塔中矿业实施有关审计流程,对该部分固定资产关联的地质工作现状和年度开采计划等书面审核,并与公司有关财务人员讨论后,认为对应的中段可采储量不足,中段服务年限难以支持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但不低于3年),就依据公司《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将该部分井巷建筑物作为临时设施管理,同时相应地按照预计折旧年限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2、接受现场检查期间发现问题
2022年下半年,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现场检查期间,检查组认为公司上述固定资产分类调整定位不准确,应当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且未履行规定的公司内部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接受监管指导意见,经过自查和讨论,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计提折旧的期间更加合理,结合年报审计师意见,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对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从谨慎性角度公司采用三年进行折旧估计。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依规履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3、公司内部程序规范和追认
由于公司对会计政策自主应用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理解不到位,加之当时处于全员居家办公状态,内部信息沟通确有不畅,导致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在接受现场检查后发现程序瑕疵问题,公司举一反三,专项自查。因又逢年审会计师变更,需要与年报审计工作衔接好,直至4月下旬才完成内部审议追认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调整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决策是审慎的。
4、对利润的影响及测算过程
折旧年限变更后,上述18项固定资产截至到2021年末累计折旧为人民币4,142万元,影响2021年累计折旧增加和利润总额减少金额为人民币3,433万元(折旧增加金额=利润总额减少金额),影响比例为3.93%。也分别导致2022年和2023年需要多计提折旧以及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2,524万元(影响比例为
4.36%)和1,357万元。
利润影响额(补提折旧额)=(截至到2020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残值)÷(新折旧月数-已计提折旧月数)×新折旧年限下当年计提折旧月数-原折旧年限下每月折旧金额×原折旧年限下当年计提折旧月数。利润影响比例=利润影响额÷当年利润总额×100%【会计师意见】我们实施了下列核查程序:
1、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沟通公司部分井下工程折旧年限变更的背景、依据、进展情况;
2、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获取对于上述部分井下工程折旧年限变更相关底稿;
3、检查了最近三年地质勘探数据、分析公司地质勘探变化情况;
4、检查了最近三年矿山“三级矿量”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年度开采计划对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合理性进行分析;
5、检查了有关变更部分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利润影响情况,复核公司测算过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变更上述新增井下工程折旧年限,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决策复核谨慎性原则,对利润影响测算正确。
(2)结合对应的矿产可开采资源量变动情况,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及判断依据,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上市公司回复】
1、有关矿产可采资源储量变动
矿山可采资源储量变动是个复杂和严整的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表述:矿山企业应根据生产进程及时升级资源储量类型。应结合矿床地质条件、矿石质量、技术经济条件等变化,按规定调整工业指标,修订资源储量估算参数,估算资源储量的新增及动用情况,分析变动原因,落实具体变动地段和部位,编制年度矿山动用资源储量估算表和资源储量平衡表,确保动用的资源储量均已估算了证实或可信储量类型。
综合问题(一)的说明,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主要是由于新增巷道采掘工程与矿脉分布不完全匹配(掘进工程一般分为沿矿体走向的“沿脉”,以及垂直于矿体走向的“穿脉”),造成目前此部分新增巷道对应的可采资源量相
较于以往掘进的巷道要少,后续进一步开采矿脉需要重新开拓巷道才能进行。这些新增巷道对应的矿脉预计在三年左右开采完毕,但不影响其他巷道资产对应资源开采寿命以及新开拓巷道继续开采资源。基于此,公司依据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认为该部分新增井下巷道资产对应的可开采资源量不足以支持剩余折旧年限,使用寿命较原预计有所下降,故将其折旧年限由15年调整为3年。
2、有关矿山资产减值
生产矿山的矿产储量根据矿产统计工作的需要,从而分为:矿山的总资源量、储量、保有资源量/储量和新增资源量等。矿山资产减值的情形,是假定矿山的经济可采储量发生负变,评估剩余经济可采储量的价值(主要考虑未来每年净收益的折现值),与现有矿山构筑物、开拓工程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如果矿山后续经济开采储量的价值,或者某一中段后续经济开采储量的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才会涉及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截至2022年末,塔中矿业拥有四个采矿权的保有资源量合计7,796万吨,且还拥有三个探矿权探明新增资源量合计937万吨,上述7个矿权合计保有资源储量超过8700万吨。如果按照目前设计产能400万吨/年估计,矿山剩余可开采年限约14年。因此,塔中矿业矿山服务年限仍然较长。尽管部分新增井下巷道资产折旧年限调整缩短为3年,折旧增加导致开采成本上升,但这些因素并未从根本上影响塔中矿业始终处于盈利状态的事实,相应的矿资产也因新增探明资源量而未出现减值迹象,故而无需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师意见】我们实施了下列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测试了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有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了公司矿山资源储量信息及后续年度的开采计划;
3、复核公司有关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
4、检查了公司对固定资产减值判断的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5、检查、分析了最近三年探矿工程支出、营业收入、采矿量等数据。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相关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存在重大异常。
(3)说明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具体整改措施及进展,目前是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回复】
1、整改措施及进展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追认)的议案》,就相关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进行追认批准,公司完成了该事项的整改。
目前,公司已进一步健全并有效实施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重点针对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监管规则学习、理解,以及市场规范案例分析。
(2)依据最新政策规定变化,于2022年12月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更新修订,并落实到2022年度财报审计工作全流程中。
(3)依据最新政策规定变化,于2023年1月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更新修订,强化监事会在财务监督方面的职责履行。
(4)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正委托年审会计机构对公司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工作,从标准、制度、流程等方面全面优化固定资产资本化工作。
后续,公司将继续致力于不断完善并有效实施内控管理制度,按相关会计准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强化财务处理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下列核查程序:
1、我们对西藏珠峰公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预算管理、投资采购管理、折旧及减值等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价、测试。
2、检查了公司新修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
3、检查了公司2023年4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追认)的议案》及有关披露信息。
经核查,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将上述井下巷道折旧年变更事项公告,目前已逐步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
问题2:关于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显示,公司存在向关联方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提供代垫及暂借款,构成非经营性往来,核算科目为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发生额 65.67 万元,期末余额 187.27 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9105.18 万元,同比增长 48.24%。其中,资金拆借款 4223.91 万元,代垫款 231.78 万元。5 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387.77 万元。同时,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称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与中环技的关联关系,非经营性往来的形成原因及具体发生过程,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说明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是,说明占用资金的具体解决安排;
【上市公司回复】
回复:
1、中环技系公司的关联方
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控股51%的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关联方。截至2022年底,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与中环技塔吉克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塔分”),存在因“代垫、暂借款”而形成的非经营性往来。
2、非经营性往来的形成
塔中矿业于2007年6月29日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塔国”)注册成立,原为塔城国际的控股子公司,系于2015年8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而注入公司并全资控股。中环技塔分于2006年5月17日在塔国注册成立,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代表中方公司申请塔国“阿尔登-托普坎矿务局”资产(塔中矿业成立后的运营资产)收购登记,并协调塔国政府关系。塔中矿业成立后,中环技塔分完成相关资产的移交过户,历史使命基本完成,日常事务逐步减少。
基于中环技塔分的历史沿革,需要保持中方公司(及至塔中矿业)作为境外投资者的连续性而不能注销或更名,虽然没有具体经营业务,但仍需保持一些必要的政府溯源等,其日常工作完全是为塔中矿业服务。上述“代垫、暂借款”自2015
年8月之后就一直延续至今,是将服务于塔中矿业几位塔籍员工的薪资、社保以及所得税和日常费用由塔中矿业支付,账务处理为“应收中环技塔吉克公司”。
3、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鉴于中环技塔分的历史沿革,及其存续为塔中矿业服务的实际情况,应当对相关行为和事实加以规范管理。塔中矿业注入公司时有历史留存应付中环技塔分57,157.01美元,截至2022年末,塔中矿业账面记录为:应收中环技塔分人民币
187.27万元。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关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将该事项认定为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往来”。
如前所述,塔中矿业应尽快通过关联交易服务规范与中环技塔分的垫付款资金往来,不会造成长期拖欠的现象。所以,上述非经营往来不构成资金占用。
4、下一步的整改方案
公司计划将上述业务纳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1)公司(塔中矿业)与中环技(塔分)确定基准日并核对双方往来账务;
(2)塔中矿业与中环技签订协议,将中环技塔分目前为塔中矿业提供的工作内容纳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上述交易金额以维持中环技塔分存续运营和提供服务为目的,延续并不超过现有代垫款项发生额;
(4)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一是追认历史累计交易形式和金额,二是新增2023年度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
(5)整改规范工作将在2023年7月内完成。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下列核查程序:
1、获取了公司提供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清单,检查了公司与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关联关系。
2、检查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与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关联方交易及关联方往来余额,对本期关联方交易内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分析。
3、了解、评价了公司对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成因和回收计划。
经检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中环技术塔分的资金往来实质是由于公司未规范与中环技塔分为塔中矿业提供的关联交易服务及结算方式造成的,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并未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补充披露资金拆借款、代垫款、5 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时间、账龄、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说明上述款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目前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及后续追偿计划;
1、资金拆借款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9,105.17万元,其中资金拆借款余额为4,223.9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款项的性质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资金拆借款 | 新珠峰摩托 | 22,192,065 | 5年以上 |
资金拆借款 | 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268,405 | 5年以上 |
资金拆借款 | 青海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6,778,654 | 5年以上 |
资金拆借款合计 | 42,239,125 |
(1)西藏新珠峰摩托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持股33.33%)。2005年8月,公司与自然人严凯、陈黎阳签订协议,各出资1000万元,设立该公司,并将当时公司摩托相关的业务及部分资产分离至该公司,2,219万元借款为2005年上述业务分离时产生。后该公司持续经营不善导致无法归还,公司自2009年开始对该笔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目前已对上述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部铟业”)和青海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曾用名称“青海中钜金属资源有限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下称“珠峰锌业”)原均为公司子公司(分别持股56.1%和100%)。后由于经营不善,资金紧张,公司为两家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自2015年10月份开始,两公司即进入停产状态,提供的拆借资金预计无法收回,在2016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2016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1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珠峰锌业100%股权出售予广东中钜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中钜”),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0,846,247元。除上述股权转让外,公司还与广东中钜同步签订了《债务豁免协议》,将珠峰锌业对本公司债务
全部免除。公司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完成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后不再将珠峰锌业纳入合并范围。
2)经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长办公会批准,将所持西部铟业56.1%份股权以805.42万元转让给广东中钜。6月30日,交易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债务豁免协议。根据债务豁免协议,公司免除了西部铟业的所有债务。2017年,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并完成西部铟业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后,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因此,根据债务豁免协议,公司对珠峰锌业和西部铟业的财务资助款已无法收回。
(3)针对上述已无法收回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事项,公司计划下一步启动资产核销程序进行处理。
2、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387.77万元,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元
款项的性质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资金拆借款 | 新珠峰摩托 | 22,192,065 | 5年以上 |
资金拆借款 | 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268,405 | 5年以上 |
资金拆借款 | 青海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6,778,654 | 5年以上 |
其他 | 西宁润玲商贸有限公司 | 886,044 | 5年以上 |
其他 | 青海鑫欣矿业有限公司 | 632,911 | 5年以上 |
其他 | 其他备用金/押金等 | 119,655 | 5年以上 |
5年以上合计 | 43,877,735 |
(1)上表三笔资金拆借款上文已说明。
(2)西宁润玲商贸有限公司和青海鑫欣矿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公司2011年替子公司珠峰锌业垫付的锌精矿采购预付款,实际也应为公司对珠峰锌业的资助款。2016年公司转让珠峰锌业股权后,根据审计意见,将上述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债务豁免协议,上述款项已无法收回。
(3)剩余119,655.48为公司历史遗留的备用金借款、押金等。
3、代垫款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代垫款余额为231.78万元,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元
款项的性质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代垫款 | 中环技塔吉克分公司 | 358,682 | 1年以内 |
415,101 | 1-2年 | ||
253,746 | 2-3年 | ||
1,243,220 | 3年以上 | ||
2,270,749 | 小计 | ||
代垫款 | 烟建集团塔吉克斯坦有限公司 | 47,016 | 一年以内 |
代垫款小计 | 2,317,764 |
(1)与中环技塔吉克分公司的代垫款已在前面问题二(1)回复中说明。
(2)烟建集团塔吉克斯坦有限公司的4.7万元为其承建塔中矿业冶炼项目建设期间,由塔中矿业垫付。因该公司还有与塔中矿业的工程项目,后期计划将垫付的电费从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所以,上述款项并未构成非经营性占用。【会计师意见】我们实施了下列核查程序:
1、获取了公司提供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清单,通过网上公开查询平台核查疑似公司关联方背景。
2、检查本期关联方交易及关联方往来余额,对本期关联方交易内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分析。
3、了解、评价了公司对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成因、坏账计提情况、回收计划。
经检查,我们认为公司资金拆借款、代垫款、5 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问题,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说明目前是否已建立健全相应内控机制,以及防止资金占用的具体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回复】
经过公司自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问题,也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应内控机制,防止出现资金占用的情况。
1、主要具体举措如下:
(1)完善董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事项必须通过董事会议案进行审议,且独立董事具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决策权。独立董事在选聘时选取利于公司治理发展的专家就职。
(2)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机制
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明确,并有问责机制,除了公司内部监事外,监事会有一定外部人员占比,将监督落到实处。
(3)完善内部激励制度
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机制,对公司内部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加以奖励,实现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系,让员工切实从公司发展考虑,避免风险,实现共赢。
(4)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公司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内外部审计师保持良好沟通,重点关注违规占用资金、审计失误等,审计委员会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5)健全信息披露与监管机制
在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阶段,强调对关联交易行为的充分披露,认真审核现有的数据和相应的证据,不随意删减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完整。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下列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测试公司针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了公司董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及运行情况。
3、检查了公司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对外披露情况。
经检查,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问题,也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目前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应内控机制以防止出现资金占用的情况。
问题4:关于境外业务和资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主要客户为境外客户嘉能可国际,销售占比 99.89%。此外,公司期末境外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
94.16%。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 2.08 亿元,同比增长63.01%,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0。
(1)结合业务特点、销售模式等,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往来的可持续性,以及公司是否具备开拓新客户的能力与条件,是否有降低客户依赖程度的解决措施和相关安排;【上市公司回复】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产品为塔中矿业生产的铅锌铜精矿和粗铅,上述产品均为初期矿产品,需要经过冶炼加工后才能成为工业原材料使用。塔中矿业位于中亚国家塔吉克斯坦境内,由于矿产品销售物流运输成本较高,一般会选择就近的冶炼加工厂进行销售。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为年度长单确定总量及月度发货量,结算定价参照矿产品国际市场定价方法:主产品以结算价(参考LME)为基数,乘以其金属含量,减去减免部分,再减去加工费后作为计价基础。塔中矿业目前的客户是嘉能可国际(控股的哈萨克锌业公司,下称“哈锌”)。嘉能可(GLENCORE)成立于1974年,总部设于瑞士巴尔(Baar),是全球最大的商品交易商和多元化自然资源公司之一,其在多个有色金属品种的自产量和贸易量均为全球市场份额第一,且具有定价权或关键影响能力。2022年8月,嘉能可名列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第23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同嘉能可合作多年,彼此之间保持了良好的信用并延续至今。
塔中矿业自2007年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产品供应磨合与商业合作过程,与哈锌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上下游关系。哈锌现有30万吨电锌和15万吨电铅产能,自有矿山的原料自给率分别为50%和13%左右。塔中矿业是哈锌重要的铅锌冶炼原料供应商,双方具有较强的产业链依赖关系,互相熟悉对方的产品特质和技术标准。2022年内,在公司外部融资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嘉能可还向塔中矿业提供了1亿美元的预付款融资支持。同时,在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上,塔中矿业据哈锌的运距约2000公里,并在距离塔国第二大城市苦盏市火车站附近建有货场,有一条专用运输线路用于每日向哈萨克斯坦发货。因此,塔中矿业产品销售给嘉能可,既能有效控制物流运输成本,又能保证及时回款,且销售价格参照国际市场变动及行业惯例定价,是目前对公司最为经济合理的方式。
综上所述,公司仍将保持现有销售区域及客户的计划安排。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下列核查程序:
(1)通过网络信息了解了嘉能可国际商业背景、业务模式等经营情况。
(2)检查与嘉能可国际的销售合同条款,并检查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正确;
(3)检查收入确认依据,包括发运单据,化验报告,临时发票等原始单据,核查收入确认是否正确;
(4)检查公司化验数据与客户最终化验数据的历史准确性,分析差异比例是否存在异常;
(5)检查收入确认金额与最终结算金额的差异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未结算部分是否按照销售合同条款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正确的核算;
(6)分析本期采矿入库、选矿出库及综合回收率等指标,对本期精矿产出数量与销售数量进行匹配,核查是否存在异常;
(7)对本期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了解收入变动的原因。对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8)对嘉能可国际进行访谈,了解合作模式及销售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客户集中度高符合公司目前销售模式和业务特点,未发现公司与嘉能可国际业务往来可持续性存在异常。
(2)分业务列示存货具体构成及金额、库龄、存放地点,并结合市场供需、在手订单、销售价格等,说明在业绩下滑的情况下,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测算依据;
【上市公司回复】
1、库存的具体构成
2022年末公司存货金额为2.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054万元,其中,主要是原材料和库存商品金额增加。
单位:元
项目 | 所属公司/存放地点 | 2022年末 账面价值 | 2021年末 账面价值 | 变化 |
原材料 | 塔中矿业/塔吉克斯坦苦盏 | 143,863,928 | 101,152,075 | 42,711,853 |
自制半成品 | 塔中矿业/塔吉克斯坦苦盏 | 22,524,202 | 21,366,658 | 1,157,544 |
库存商品 | 塔中矿业/塔吉克斯坦苦盏 | 13,814,086 | 5,300,834 | 8,513,252 |
阿根廷锂钾公司/阿根廷萨尔塔 | 28,159,496 | 28,159,496 | ||
合计 | 208,361,712 | 127,819,567 | 80,542,145 |
(1)原材料全部为塔中矿业生产需要的原料、辅料、备件等(公司延续以往库存物料分类规则,原材料项下包含矿山开采以及选矿、冶炼需要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库存增加一方面是塔中矿业冶炼厂投产后,增加原辅料及冶炼设备备件库存;另一方面是近两年受限的跨境采购物流恢复后,及时采购补充库存,确保合理安全库存。此外,受汇率变动影响,索莫尼兑人民币汇率从年初0.5642升值到年末0.6826,升值21%,也造成当地采购存货金额折算成人民币增加。
(2)自制半成品全部在塔中矿业选厂及冶炼厂产线中的在产品,同比保持基本稳定。
(3)阿根廷锂钾公司库存商品为根据2022年8月签订的《UT项目补充协议》,公司获得该项目2100吨富锂卤水,确认其入账价值为2,816万元。该产品已与厦门象屿签订销售合同,预结算价格为8,685美元/吨,后期根据货物运抵中国港口后月市场平均价格及化验品质调整最终结算价格。公司已在2023年初收到50%预付款,2023年一季度已经销售1258吨,预计剩余部分在二季度销售完毕。
(4)塔中矿业库存商品增加主要是由于2022年底塔国铁路运力紧张,部分精矿产品未及时发运造成。上述产品已经在1月份发货完毕。由于公司塔中矿业产品采用包销形式,即公司生产多少客户就采购多少的模式,产品销售不受市场供需情况影响。
2、2021年末、2022年末公司存货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2021年末公司存货库龄分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原材料 | 自制半成品 | 库存商品 | 合计 |
所属公司 | 塔中矿业 | 塔中矿业 | 塔中矿业 | |
3个月以内 | 22,268,647 | 21,366,658 | 5,300,834 | 48,936,138 |
3-6个月 | 8,818,555 | 8,818,555 | ||
6-12个月 | 13,953,067 | 13,953,067 | ||
1-2年 | 12,018,784 | 12,018,784 | ||
2-3年 | 12,563,046 | 12,563,046 | ||
3年以上 | 31,529,976 | 31,529,976 | ||
合计金额 | 101,152,075 | 21,366,658 | 5,300,834 | 127,819,567 |
2022年末公司存货库龄分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原材料 | 自制半成品 | 库存商品 | 合计 | |
所属公司 | 塔中矿业 | 塔中矿业 | 塔中矿业 | 阿根廷锂钾公司 | |
3个月以内 | 31,860,533 | 22,524,202 | 13,814,086 | 28,159,496 | 96,358,317 |
3-6个月 | 10,434,833 | 10,434,833 | |||
6-12个月 | 31,672,034 | 31,672,034 | |||
1-2年 | 16,646,643 | 16,646,643 | |||
2-3年 | 8,031,517 | 8,031,517 | |||
3年以上 | 45,218,369 | 45,218,369 | |||
合计金额 | 143,863,928 | 22,524,202 | 13,814,086 | 28,159,496 | 208,361,712 |
一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主要是塔中矿业日常生产中使用和消耗的运输车辆之备件以及选矿、冶炼设备之备件。由于上述车辆、设备均从国内采购,相应的备件也需要从国内采购出口至塔国,物流及运输周期较长,为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因此库存备件金额较大,库龄较长。
3、2022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是矿石品位下降造成产量下降、部分物资供应不畅以及成本费用上升引起,并非受市场供需状况、在手订单下降以及销售价格影响,公司产品销售毛利也持续为正,存货库存也无减值迹象,因此不需要计提跌价准备。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下列核查程序:
(1)测试公司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运行的有效性;
(2)对期末存货执行监盘、分析等检查程序;
(3)复核存货收发存计价是否准确;
(4)复核公司存货减值测试方法和结果,检查存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经检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关于业绩下滑、存货大幅度增加的分析存在异常,也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对于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存在异常。
(3)年审会计师对境外资产和业务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对境外资产及业务所识别的审计风险、所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西藏珠峰有关财务报表和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将境外资产和业务确定为审计重点具体审计程序如下:
1、收入的确认:
(1)测试公司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与嘉能可国际的销售合同条款,并检查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正确;
(3)检查收入确认依据,包括发运单据,化验报告,临时发票等原始单据,核查收入确认是否正确;
(4)检查公司化验数据与客户最终化验数据的历史准确性,分析差异比例是否存在异常;
(5)检查收入确认金额与最终结算金额的差异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未结算部分是否按照销售合同条款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正确的核算;
(6)分析本期采矿入库、选矿出库及综合回收率等指标,对本期精矿产出数量与销售数量进行匹配,核查是否存在异常;
(7)对本期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了解收入变动的原因。对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8)对嘉能可国际进行访谈,了解合作模式及销售情况;
(9)评估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是否充分。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收入确认存在重大异常。
2、境外固定资产
(1)测试塔中矿业固定资产及井下工程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运行有效性;
(2)获取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卡片,与账面数进行核对,并执行现场监盘程序;
(3)检查本年新增固定资产记录,核对采购合同、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检查转固在建工程成本归集情况,获取井下设计、建设资料并通过现场监盘确认资本化的合理性;
(5)复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是否正确;
(6)复核公司期末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境外固定资产存在重大错报。
3、境外存货
(1)测试公司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运行的有效性;
(2)对期末存货执行监盘、分析等检查程序;
(3)复核存货收发存计价是否准确;
(4)复核公司存货减值测试方法和结果,检查存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经检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境外存货存在重大错报。
4、生产成本的归集、结转
(1)测试公司生产成本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运行有效性。
(2)对成本的材料、人工、制造费用执行细节测试,检查成本归集、分配计算是否正确,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适当,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3)抽查月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明细清单,比较主营业务成本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口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
(4)复核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的正确性,检查生产成本与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情况;
(5)分析本期毛利率变动原因是否合理,并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毛利率及成本构成比例进行比较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生产成本的归集、分配存在重大错报。
5、盐湖项目及勘探资产计量
(1)取得收购阿根廷锂矿的合同、付款凭证、审批手续等资料,检查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
(2)检查UT 联合体经营纠纷解决有关资料,评估对项目的影响,检查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蓝晓科技首期 1 万吨/年吸附段设备有关合同、提单、保险、运单等资料,了解有关设备的现状;
(4)委托第三方现场查看锂矿项目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查询公司盐湖锂矿产权的真实性;
(5)获取了同行业锂矿交易信息以及中信证券有关阿根廷锂矿交易市场信息,结合目前锂价格市场情况,复核公司对阿根廷盐湖项目减值测试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
经检查,我们未发现公司阿根廷盐湖项目资产存在重大错报。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