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西藏珠峰(6003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证券简称:西藏珠峰公告编号:2023-03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

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股份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占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13.62%。

? 目前处置拍卖股份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 若本次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9月28日,公司经塔城国际告知并在阿里资产·司法(https://sf-item.taobao.com/)核实,根据有关司法裁定【(2023)京02执恢101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26日10时至2023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1,户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标的物: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20,000,000股(证券简称:西藏珠峰,证券代码:6003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票总股本的2.1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信息

(一)拍卖标的物: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有西藏珠峰(股票代码:600338,股票性质:

无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股票(具体情况详见调查表)

评估价:29580万元起拍价:23664万元,保证金:2500万元,增价幅度:110万元。特别说明:

1.法院按照股票市场价值即上拍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每股14.79元为本次拍卖评估价,乘以80%作为起拍价。

2. 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3.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悔拍后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则由悔拍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法院强制执行。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自 上拍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上午10时——11时、下午2时——3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10-8755243,苏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买受人负担的转移登记有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法院工作人员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工作人员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人员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提供者不得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1月6日17时前缴纳,通过以下指定银行账户付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2023)京02执恢101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

账号:0200059338027235529

竞得者缴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为英文半角小括号。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

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有关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二、本次司法处置拍卖股票的原因说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司法裁定【(2023)京02执恢101号】,处置拍卖塔城国际持有的上述公司流通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146,842,55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本次将被处置拍卖的股份为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2、目前股票处置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票处置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若本次股票处置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