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上市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等手续,塔城国际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46,842,55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后续如完成过户,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126,84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7%。
? 相关股份完成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6日10时至2023年10月27日10时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拍卖,处置拍卖标的物: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20,000,000股(证券简称:西藏珠峰,证券代码:6003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票总股本的2.19%,占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
13.62%。
一、本次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情况
经查询司法执行平台的进展公告并向塔城国际询问,用户姓名吴旭通过竞买号M6323,以总价人民币26,524万元,竞买成交2,000万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上市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等手续,塔城国际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46,842,55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后续如完成过户,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126,84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7%。相关股份完成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竞买成功的用户,尚须依昭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