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15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荣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经公司董事长黄建荣提议,由董事周爱民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副董事长兼总裁张杰元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秉心、胡越川和董事周爱民组成,其中李秉心为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