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审计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会前审议决议
的审议决议
依据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基于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专题会议的纪要,同年1月27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3名。
本次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决议意见如下: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秉心 胡越川 周爱民
2024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