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7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下午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荣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
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前期(2017年年度报告至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前审议意见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前审议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追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发生的关联交易(采购)事项,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36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会议的会前审议意见为: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目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目标,交易定价具有市场化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黄建荣、张杰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独立董事工作会议的会前审议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以现场与网络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会议室),审议此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会议时间确定后将另行发出会议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