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8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下午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黄建荣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批准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将公司外部董事的津贴标准由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调整至人民币20万元/年(税前),年度津贴标准经折算后按月发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外部董事李伍波先生回避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3: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