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相关安排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情况及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冀川、陈琪、张奇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