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往来资金分配暨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编号:临2023-08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向其股东
提供盈余资金分配暨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压,公司下属公司对外合作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即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自身保交楼资金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将向其股东按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暂时闲置盈余资金进行分配调用暨财务资助。针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公司对相关公司(即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分配调用暨财务资助不超过4.99亿元额度;
? 近期公司下属两家项目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分别与其外部股东签订《借款协议》,并根据协议安排以及项目公司资金情况,将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向外部股东分配调用,合计涉及金额为0.16亿元。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房地产开发等业务采用项目公司模式与其他方开展合作,项目开发过程中,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压,项目公司股东方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依据合作协议,结合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分配调用项目公司账面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后续根据项目公司资金需求,股东方可及时归还分配资金。
近期公司下属两家项目公司分别与其外部股东签订《借款协议》,并根据协议安排以及项目公司资金情况,将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向外部股东分配调用,合计涉及金额0.16亿元。
(二)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2023年8月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2023年下半年向其股东提供盈余资金分配暨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公司在不超过4.99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决策实施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本次新增财务资助均在前述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是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和与合作方合作协议约定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保交楼”及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使用。
被资助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被资助对象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及附件二。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两家项目公司将其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向其外部股东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调用,并与相关股东签署《借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被资助对象 | 项目 公司 | 被资助对象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 | 协议约定资助金额(万元) | 借款期限 | 借款利率 |
1 | 北京贯天德俊科贸有限公司 | 南京裕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3.00% | 292.00 | 自实际放款日至出借人向借款人发送盖章版书面通知或出借人财务总监签字确认的书面通知确定的还款之日。 | 不计利息 |
2 | 北京聆智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德清裕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32% | 951.17 | 自实际放款日起36个月 | 不计利息 |
3 | 宁波宏可意科技有限公司 | 20.68% | 398.83 | |||
合计 | 1,642.00 | — | — |
三、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在其股东对项目公司的投入资金及预计收益总体金额范围内,并且在充分预留了项目保交楼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行业惯例。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取得调用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也可按照相应出资比例同时调用盈余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在分配调用后,如后续项目公司因业务需要出现资金需求,各股东方应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分配调用资金。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分配,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项目公司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3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67亿元的5.0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即下属参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12.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0.23%,其中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1.54亿元,该逾期未收回涉及的合作项目因已完成项目交付及合作等项目公司待清算注销或目前项目公司账面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开发及公司运营所需,因此项目暂未要求股东方交回前期分配资金,后续将根据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在必要时调回。针对已完成项目交付或合作的项目公司,合作方将在项目公司完成项目清盘后退出项目公司。根据目前测算,合作方退出时可分配资金高于项目公司对其财务资助余额,因此项目公司对其财务资助将在合作方可分配资金中抵扣,该安排对项目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附件一:被资助对象基础信息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资助对象股东 | 提供资金分配调用项目公司 | 被资助对象持有合作项目公司股比 |
1 | 北京贯天德俊科贸有限公司 | 任汉旗 | 130,409.39 | 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3389(云创谷经济开发中心集中办公区) | 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日用杂货、化妆品、电子产品、办公用文具、体育用品、工艺品、礼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建筑材料、汽车零配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第一类医疗器械;舞台美工、灯光音响;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产品设计;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嘉兴鼎信沛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66882% ; 北京桂纬新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33.33118% | 南京裕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3.00% |
2 | 北京聆智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王长安 | 18,750.00 | 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3423 | 企业管理;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健身器材、仪器仪表、 | 嘉兴城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95%; 北京桂纬新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33%; 上海恩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德清裕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32%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资助对象股东 | 提供资金分配调用项目公司 | 被资助对象持有合作项目公司股比 |
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消防器材、厨房用具、文化用品、建筑材料 | (有限合伙)持股14.72% | |||||||
3 | 宁波宏可意科技有限公司 | 侯杰 | 5,000.00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89号21号10幢112室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企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等 | 宁波普零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68% |
除上述基本情况外,上述资助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对其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二:财务资助对象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公司合作方名称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6月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12月 |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北京贯天德俊科贸有限公司 | 162,190.73 | 131,144.35 | 19.14% | - | -0.22 | 229,442.78 | 131,028.52 | 42.89% | 130.22 | 116.06 |
2 | 北京聆智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752.13 | 18,749.18 | 0.02% | - | 0.89 | 18,754.62 | 18,748.29 | 0.03% | - | -0.03 |
3 | 宁波宏可意科技有限公司 | 7,864.30 | 4,997.33 | 36.46% | - | -0.27 | 7,941.00 | 4,997.60 | 37.07% | - | -0.15 |
备注:以上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1-12月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6月份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