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与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 本《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甲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本着平等尊重、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 “开发区”)低空经济招商工作和应用场景打造开展务实合作。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111746462607C
成立日期:2019年1月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山榆路27号
与公司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基础
开发区位于沈阳苏家屯区,2002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为市级开发区;2006年5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认定,晋升为省级开发区;2017年根据市优化开发区(园区)规划完善功能配套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规划面积扩大至66平方公里。开发区地处沈阳临空经济区西北部,具有重要的战略区位,毗邻桃仙国际机场,坐拥东北最大的铁路编组站苏家屯站。
(二)合作目标
乙方发挥其在产业招商领域的优势,整合资源,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开展开发区低空经济相关产业招商工作,在开发区导入应用场景资源,共同搭建低空经济科研平台及产学研联盟,促进产业升级;共建低空经济产业园区,积极引荐投资者到开发区投资兴办符合产业发展和功能定位的项目,提供优势招商项目资源,重点发展行业知名企业,发挥优势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
(三)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在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全域范围内开展低空经济相关产业的业务布局,依托公司产业招商优势,为区域导入应用场景资源,共同搭建低空经济科研平台及产学研联盟,促进产业升级,助力公司打造区域低空经济产业链,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