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尹从军女士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尹从军女士具备了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公司董事会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尹从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