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2023年12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主体将向招商银行申请开立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公
司将开立1个专户,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将根据实际需要开立多个专户),并签署相关的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开立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主体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与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