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由198,000,000股增加至278,106,58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拟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锁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3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是本次发行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821,218 | 10.52% | 20,821,218 | 7.49%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854,123 | 5.99% | 11,854,123 | 4.26%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
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