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恒力石化(600346)公司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邬永东、刘俊、李峰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邬永东、刘俊为独立董事,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邬永东担任。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20日,召开第二次年审沟通会,就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发表意见。

2、2022年4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及《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2022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2022年8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2022年半年度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6、2022年12月6日,召开2022年年报第一次年审沟通会,确定了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在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其提出的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工作安排。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认为上述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的编制,符合财政部颁布实施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准则解释、应用指南;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遵循公司现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大错报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4、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等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监督和指导公司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相关内控手段已基本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

业务素质和水平,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积极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邬永东、刘俊、李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