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力石化”)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拟顺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期间,并对业绩承诺作出进一步明确,扣除募集配套资金对业绩承诺所产生的相关影响。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不涉及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同意公司、恒力化纤与大连热电签署《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已经取得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