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2026 年6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购买上海恒力智慧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上海市 闵行区申昆路568 弄恒力(上海)新港国际中心8 幢15 号(临)房产。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关联董事范红卫、李晓明、李峰、柳敦雷、龚滔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