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09,449,17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8.473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永革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逯新保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107,458,694 | 99.9056 | 1,984,775 | 0.0940 | 5,703 | 0.0004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106,087,778 | 99.8406 | 3,358,444 | 0.1592 | 2,950 | 0.0002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陆新 | 2,089,030,096 | 99.0320 | 是 |
3.02 | 岳田生 | 2,089,298,185 | 99.0447 | 是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4,437,327 | 98.1297 | 1,984,775 | 1.8649 | 5,703 | 0.0054 |
2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103,066,411 | 96.8416 | 3,358,444 | 3.1556 | 2,950 | 0.0028 |
3.01 | 陆新 | 86,008,729 | 80.8141 | ||||
3.02 | 岳田生 | 86,276,818 | 81.0660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坚、李易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