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23-04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00万元;本次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505.81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191.2279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5.44%、45.25%。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77.9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公司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为控股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0160600208-2023年开发(保)字0011号,担保主债权金额为7,501.71万元。因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资金计划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23年6月份取消上述合同。2023年7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本次担保金额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限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
1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 20,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 0.00 | 20,000.00 | 180,000.00 | 无。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注册资本 (万元) |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 |
限公司
限公司 | ||||||||||
2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 15,003.42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45,685.4139 | 71,191.2279 | 3,808.7721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8,494.186万元担保。 |
3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 10,502.394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1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22/9/15 | 王红毅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9号 | 25,000.00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 |
2 |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9/6/16 | 曲毅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层 | 25,798.4962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9829%、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2.7663%、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6737%、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2154%、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0.3618% | 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 |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22年度 | 25,111.94 | 35.22 | 25,076.72 | 0 | 76.72 |
2023年一季度 | 46,554.26 | 21,171.86 | 25,382.40 | 365.54 | 305.68 | ||
2 |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度 | 1,660,034.80 | 1,290,192.95 | 369,841.85 | 76,909.62 | 12,830.06 |
2023年一季度 | 1,675,287.32 | 1,304,899.07 | 370,388.25 | 5,273.15 | 518.58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20,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3.42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75.0171%的债权(含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75.0171%的债权(含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
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4,996.58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全部债权的75.0171%,即7,501.71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 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滿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2,498.29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全部债权的75.0171%,即3,000.684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 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滿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999.316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上述被担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44%、45.2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
特此公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