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69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33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补充和完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8)。
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中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将再次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进一步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进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