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23-07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2.736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766.587万元。本次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9,0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5.44%、45.25%。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77.9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公司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1,191.2279万元,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债务到期结清,对应结清担保合同金额13,900.00万元,公司按照75.0171%比例结清担保合同金额10,427.3769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因此本次担保前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0,763.851万元。2023年12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本次担保金额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限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
1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 |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 375.0855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 | 60,763.851 | 72,766.587 | 2,233.413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3,997. |
公司 | 日起三年。 | 264万元担保。 | ||
2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 4,125.9405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7,501.71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4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20,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 | 79,000.00 | 99,000.00 | 101,000.00 | 无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注册资本 (万元) |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 |
1 |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9/6/16 | 曲毅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层 | 25,798.4962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9829%、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2.7663%、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6737%、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2154%、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0.3618% | 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 |
2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22/9/15 | 王红毅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9号 | 25,000.00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 |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末/2022年度 | 1,660,034.80 | 1,290,192.95 | 369,841.85 | 76,909.62 | 12,830.06 |
2023年9月末/2023年前三季度 | 1,721,867.50 | 1,355,519.86 | 366,347.65 | 17,448.59 | 1,699.08 | ||
2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22年末/2022年度 | 25,111.94 | 35.22 | 25,076.72 | 0 | 76.72 |
2023年9月末/2023年前三季度 | 75,115.07 | 49,404.76 | 25,710.31 | 1,990.88 | 633.5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
1、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全部债权余额的75.0171%,即375.0855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124.9145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保证合同》
1、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全部债权余额的75.0171%,即4,125.9405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 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滿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1,374.0595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每笔债权的75.0171%,即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7501.71万元。
5、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2,498.29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20,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上述被担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44%、45.2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
特此公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