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的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转换的标的股份是公司所持有的H股上市子公司齐鲁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高速 ”)的内资股股份,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股份转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齐鲁高速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齐鲁高速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份转换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备案,并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股份转登记业务,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其他相关境内外监管部门要求的办理股份登记、股票挂牌上市及其他相关程序,最终方案是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齐鲁高速H股全流通的议案》。
二、股份转换方案
(一)本次股份转换的标的股份
公司持有的全部齐鲁高速内资股股份778,500,000股,转换股份占齐鲁高速总股本的38.93%。若齐鲁高速股票在本次股份转换完成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拟申请转换的内资股股份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份转换期限
本次股份转换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申请备案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完成。
(三)本次股份转换的授权
公司决定授权齐鲁高速根据《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202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请将上述境内未上市股份全部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流通,并授权齐鲁高速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全流通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