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09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周一)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副董事长吴新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傅柏先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赛志毅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4年3月20日(周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0。
特此公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5日
附件:
傅柏先先生简历
傅柏先,男,1970年8月出生,山东日照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入党。曾任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傅柏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