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晖先生、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董事梁占海先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王晖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04.13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本着审慎原则,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2023.08.17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本着审慎原则,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2023.10.16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本着审慎原则,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
2023.11.16 | 1.《关于收购山东高速信息集团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 2.《关于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框架协议的议案》 | 会议认为,本次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正,交易行为公允,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3.12.01 | 审议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 | 会议同意《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会议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审计机构应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最新的监管要求,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充分关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重点问题,遵循审慎性原则,全面做好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报送和信息披露工作。 |
2024.01.31 | 1.《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2.《风险管理办法》; 3.2024年度审计计划。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认为本办法有利于加强公司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能够促进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会议审议通过了《风险管理办法》,认为本办法能够规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认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重点突出,覆盖全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04.03 |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 | 1.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决定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决定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提出《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决定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督职责情况报告》; 5.《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5.提出《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决定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提出《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决定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平、财务信息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与公司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定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了体系完整、层次清晰、覆盖全面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关联交易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应提交董事会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正,交易行为公允,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审慎原则,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天职国际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天职国际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延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意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充分沟通,加强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