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转换的标的股份是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
控股的H股上市子公司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高速”)的内资股股份,预计不会对齐鲁高速的股本结构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股份转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齐鲁高速董事会审议通过,齐鲁高速
于近日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本次股份转换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转登记业务,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其他相关境内外监管部门要求办理股份登记、股票挂牌上市及其他相关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H股上市子公司齐鲁高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809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现将《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齐鲁高速2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900,000,000股(其中公司持有齐鲁高速77,850万股股份)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齐鲁高速在股份转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2、齐鲁高速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股份转换,拟继续推进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备案材料。上述股份转换及上市事项尚需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转登记业务,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其他相关境内外监管部门要求办理股份登记、股票挂牌上市及其他相关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