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70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毅康科技有限
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6.34亿元。本次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4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为人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
额为人民币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88%、43.70%。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7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23)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公司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5,264.8813632万元,2024年10月,公司结清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对应担保合同金额15,003.42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因此本次担保前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0,261.461363万元。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公司对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4,100.00万元,2024年6月,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部分债务到期结清,对应结清担保合同金额20,0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因此本次担保前对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44,100.00万元。
2024年10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担保方式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51% | 80.32%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63,437.464807 | 13,176.003444 | 0.32%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无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0% | 84.95%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54,100.00 | 10,000.00 | 0.24% |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无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90618800Q成立时间:2009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23号毅康科技环保产业园
注册资本:25,798.4962万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研发;软件
开发;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树木种植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木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4.9829%,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2.7663%,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6737%,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5.2154%,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0.3618%。
2、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BXE9H65C成立时间:2022年9月15日法定代表人:王红毅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9号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1,672,111.02 | 1,327,508.09 | 640,918.25 | 344,602.93 | 25,715.31 | -9,009.93 |
2024年三季度 | 1,751,875.49 | 1,407,046.27 | 642,994.62 | 344,829.22 | 22,099.68 | 1,352.36 |
22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201,311.05 | 175,332.19 | 144,232.19 | 25,978.86 | 3,579.97 | 902.14 |
2024年三季度 | 189,277.45 | 160,782.68 | 136,082.68 | 28,494.77 | 7,174.89 | 2,515.92 |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叁仟壹佰柒拾陆万零叁拾肆元肆角肆分。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75.0171%的债权(含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75.0171%的债权(含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4,387.996556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人民币1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3.88%、43.7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