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29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4 人,实到董事13 人,董事余泳授权委托董事隋荣昌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傅 柏先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及媒体及 时予以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
二、会议以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