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O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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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大会会议议程 ...... 2
2、大会会议须知 ...... 4
二、提交股东审议表决的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2
4、《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4
5、《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5
6、《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6
7、《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7
8、《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9
9、《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
10、《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2
11、《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 23
12、《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4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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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13:30时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大会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大会介绍----
1、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
2、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情况
3、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议案报告----
1、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宣读《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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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监票人名单
(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选)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
----休会----
1、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
2、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主持人宣布会议闭会
----会后事宜---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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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七、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若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则需回避表决第11、12、13项议案。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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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继续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职能。现就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回顾2022年,受欧美通货膨胀以及地缘政治局势动荡不安,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国内经济受经济周期影响、能源价格上涨等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反复冲击,需求收缩、供给增加、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影响。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龙盛人,稳经营,发挥好产业链和国际国内双循环优势;谋新局,着力在业务整合和新动能培育上下功夫;提效率,坚持以架构重组和组织能力建设为抓手,持续激发内生活力,全面筑牢发展之基。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22,564.27万元,同比增长27.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313.28万元,同比减少10.99%。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制造业,中间体和染料业务依然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中间体业务依托产业链优势、良好的供应链管理以及新产品、新业务的有力支持,核心产品行业头部地位继续巩固,下游应用增长显著,盈利能力韧性十足,2022年公司中间体销量8.79万吨。染料业务基于“减碳减人、提质增效”这一发展目标,对组织架构进行了深度调整,重新梳理业务内容,优化管理流程,拓展发展空间。分散染料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在染料行业不少企业已经出现亏损的严峻形势下,公司染料业务继续保持盈利。2022年公司染料销量22.71万吨。
房地产业务,坚持走高品质发展路线,以“高质量交付、精项目管理、低成本运营”为战略核心,稳步推动各项工作,重点聚焦上海的华兴新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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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建设目标不动摇,在年初顺利开工的基础上,完成桩基及围护工程,启动地下室施工。龙盛·福新里,坚守品质第一原则,严格落实工程收尾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高层住宅交付目标,在同行和业主间留下良好口碑,初步建立起了市场对龙盛品牌、品质的信任感。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情况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以及投资情况分析等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董事会决策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形成董事会决议30项,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对公司营运情况、财务报告、购买理财产品、员工持股计划、日常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决策。此外,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共计13项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税前),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7月7日实施完毕。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2年,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建议和支持。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主要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事项,并明确了2022年经营目标。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主要审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其中重点持续关注了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并建议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审议了公司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事项,提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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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认为:提名股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要求,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董事、独立董事的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意见,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薪酬确定依据明确,薪酬按实发放并履行了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
三、公司治理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持续稳健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四、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公司发展战略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
1、发展战略
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全球一流的特殊化学品生产服务商。公司将以绿色智能制造为契机,引领生产模式变革,打造全球领先水平的高端智能绿色制造业平台。在特殊化学品领域持续创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产业,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2、2023年度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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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总收入:201.95亿元,比上年减少4.86%。
(2)利润总额:40.63亿元,比上年增长1.63%。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3亿元,比上年增长1.00%。
公司全体董事本着为广大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带领经营团队,脚踏实地、砥砺前行,同心共筑美好的未来。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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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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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认真规范的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能。现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议题内容 |
2022年4月16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和《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5月10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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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因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情况和今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3、监事会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的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税前),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2年7月7日实施完毕。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2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也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的意见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6、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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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预算中披露过经营计划,包括预计全年实现的营业总收入和利润。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受到行业供给的冲击以及下游需求的收缩,染料销量虽略低于上年,但受到原料价格大幅波动、能源价格上涨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导致染料毛利润率相对较低,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未能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7、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合理,内容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在制订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2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下,经营层群策群力、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从而使公司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趋势。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发挥自己监督、服务、保障、促进的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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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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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1、营业总收入情况:
实现营业总收入212.26亿元,同比增长27.41%,主要系本年度上海大统项目及上虞高铁新城J3地块项目、天和苑项目确认房产销售收入所致,完成年度预算目标220.02亿元的96.47%。
2、成本费用情况:
营业成本148.34亿元,年度期间费用23.29亿元,其中:
销售费用6.77亿元,占营业总收入3.19%,同比增加10.38%,主要系本年度因销售发生的佣金、仓储运杂费等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8.66亿元,占营业总收入4.08%,同比减少6.93%,主要系本年度职工薪酬、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7.09亿元,占营业总收入3.34%,同比增加8.72%,主要系研发用材料及能源投入和其他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0.77亿元,占营业总收入0.36%,同比减少68.43%,主要系本年度因融资成本下降使利息支出减少,同时存款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共同所致。
3、盈利情况:
实现利润总额39.98亿元,同比减少7.00%,完成年度目标53.10亿元的
75.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3亿元,同比减少10.99%,完成年度预算目标42.50亿元的70.66%;基本每股收益0.935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61%。
4、资产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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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51.62亿元,负债总额为304.0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6.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21.67亿元,每股归母净资产为9.8873元。
5、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6亿元,上年度为46.81亿元,主要系本年度房产预收售房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4亿元,上年度为-27.77亿元,主要系本年度对外投资支付款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5亿元,上年度为-12.33亿元,主要系本年度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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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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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2023年的市场预测,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对2023年度经营编制财务预算,现将合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1、营业总收入:201.95亿元,比上年减少4.86%。
2、利润总额:40.63亿元,比上年增长1.63%。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3亿元,比上年增长1.00%。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如期实现,2023年各主要业务主体的工作重点是:
中间体事业部:要加快重点项目技改突破,保持主要产品市场上的压倒性优势,追求边际贡献,通过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实现交易复杂化;要以数字化升级和DSS项目的深度内化,推动生产管理效能再上台阶;要开展和客户及供应商的良性互动,夯实客户基础,打造更优市场生态;要加强上海研发平台创新业务的投后管理,尽快出亮点、出成效。
染料化工事业部:要继续深化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工作;要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艺优化、提质提产及产品去复杂性工作,夯实产品成本优势;要大力拓展染料销售,内外贸销售量确保提升10%以上;要切实抓好技改降本等重点项目,实现成本大幅下降。
德司达公司:要加快推进部分子公司工厂的战略优化,持续抓好部分子公司的管理整顿与组织优化,继续提升发展整体效能,实现业绩稳定增长。
房地产事业部:要坚持把品质作为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优质资产的升值运营和管理创新,以此构筑核心竞争力,重点做好华兴新城项目的施工建设。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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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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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已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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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3,624,615.60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若按目前公司总股本3,253,331,860股,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97,600,009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8,932,962.7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2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985,962,128.43元,加上该金额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774,895,091.18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1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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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提交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其中阮伟祥、姚建芳、卢邦义、何旭斌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包含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部分,而贡晗兼任中间体事业部总经理、欧其兼任技术中心副主任、阮兴祥兼任房产事业部总裁、周征南兼任房产事业部总裁助理,其薪酬包含事业部考核部分,全体监事薪酬也包含了其在公司其他任职的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1 | 阮伟祥 | 董事长 | 412.43 |
2 | 姚建芳 | 董事 | 123.31 |
3 | 贡 晗 | 董事 | 182.43 |
4 | 卢邦义 | 董事 | 131.31 |
5 | 何旭斌 | 董事(2022年5月任职) | 160.76 |
6 | 欧 其 | 董事(2022年5月任职) | 26.42 |
7 | 陈显明 | 独立董事 | 12.00 |
8 | 赵 刚 | 独立董事 | 12.00 |
9 | 梁永明 | 独立董事(2022年5月任职) | 7.68 |
10 | 王 勇 | 监事会主席(2022年5月任职) | 29.51 |
11 | 沈卫桥 | 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2月任职) | 3.43 |
12 | 李霞萍 | 监事 | 24.36 |
13 | 阮兴祥 | 副董事长(2022年5月换届离任) | 211.42 |
14 | 周征南 | 董事(2022年5月换届离任) | 41.97 |
15 | 徐金发 | 独立董事(2022年5月换届离任) | 4.32 |
16 | 张 霞 | 监事会主席(2022年5月换届离任) | 23.79 |
17 | 倪越刚 | 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2月离职) | 28.55 |
合 计 | 1,435.70 |
注:上述金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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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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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截至2022年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338.21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3.17亿元,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95.04亿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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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截至董事会决议前担保余额 |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期限 | 资产负债率 | 是否有反担保 |
1 | 本公司 |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 273,791.73 | 400,000 | 三年 | 68.16% | 否 |
2 | 本公司 |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 209,934.10 | 300,000 | 三年 | 43.94% | 否 |
3 | 本公司 | 桦盛有限公司 | 31,000.00 | 200,000 | 三年 | 41.52% | 否 |
4 | 本公司 |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 47,754.29 | 150,000 | 三年 | 35.63% | 否 |
5 | 本公司 |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 53,922.90 | 130,000 | 三年 | 76.00% | 否 |
6 | 本公司 |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 59,103.80 | 110,000 | 三年 | 45.67% | 否 |
7 | 本公司 | 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33,417.71 | 80,000 | 三年 | 38.85% | 否 |
8 | 本公司 | 德司达新加坡有限公司 | 0 | 70,000 | 三年 | 27.95% | 否 |
9 | 本公司 |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 27,008.98 | 50,000 | 三年 | 62.83% | 否 |
10 | 本公司 | 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 0 | 50,000 | 三年 | 24.31% | 否 |
11 | 本公司 | 德司达染料分销有限公司 | 0 | 50,000 | 三年 | 32.76% | 否 |
12 | 本公司 |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 7,389.88 | 40,000 | 三年 | 20.09% | 否 |
13 | 本公司 | 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047.46 | 40,000 | 三年 | 120.44% | 否 |
14 | 本公司 | 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 | 10,940.00 | 40,000 | 三年 | 64.95% | 否 |
15 | 本公司 | 德司达LP[系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0 | 40,000 | 三年 | 70.09% | 否 |
16 | 本公司 | 上海鸿源鑫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 | 30,000 | 三年 | 1.83% | 否 |
17 | 本公司 | 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 0 | 30,000 | 三年 | 73.22% | 否 |
18 | 本公司 | 德司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0 | 30,000 | 三年 | 48.33% | 否 |
19 | 本公司 | 绍兴市上虞安联化工有限公司 | 6,691.40 | 20,000 | 三年 | 62.94% | 否 |
20 | 本公司 | 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 1,795.84 | 20,000 | 三年 | 88.03% | 否 |
21 | 本公司 | 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 | 15,000 | 三年 | 72.02% | 否 |
22 | 本公司 | 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10,000 | 三年 | 78.79% | 否 |
23 | 德司达全球控 | 德司达LP | 0 | 1,600 | 三年 | 70.09% | 否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 案 之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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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 |||||||
24 | 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 桦盛有限公司 | 0 | 100,000 | 三年 | 41.52% | 否 |
合计 | 772,798.10 | 2,006,600 |
上述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截至董事会决议前,公司对上述24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7.2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0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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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自2000年起,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每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时聘请其负责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023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2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该审计费用较上年无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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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 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制订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购买价格为董事会审议日(2023年4月13日)前20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8.12元/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39,626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7.93亿元。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人,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交易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具体管理事宜,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各位股东自行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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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各位股东自行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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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各位股东:
为了保证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宜;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