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24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署<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签署《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署<抵押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签署《抵押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号)。
特此决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