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告编号:2024-006号和2024-013号)。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872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