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3]第0017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11.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41.54万元,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596.54万元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138.08万元,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川华信专[2023]第0480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