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7  旭光电子(6003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的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592.64万份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98.16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2日,公司在内部宣传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3 年 5 月5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5月6日披露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5、2023年6月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授予日,向6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592.64万份股票期权及398.16 万股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为7.74元/份,授予价格为4.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23年6月8日。

2、授予数量:1,592.64万份。

3、授予人数:67人。

4、行权价格:7.74元/份。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刘卫东董事长56.002.81%0.07%
2张纯董事、总经理56.002.81%0.07%
3崔伟董事、副总经理56.002.81%0.07%
4熊尚荣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9.201.97%0.05%
5陈军平总工程师39.201.97%0.05%
6余宏涛副总经理39.201.97%0.05%
7刘辉洁副总经理39.201.97%0.05%
8谷加生董事28.001.41%0.03%
核心人员(59人)1,239.8462.28%1.50%
总计1,592.6480.00%1.9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3年6月8日。

2、授予数量:398.16万股。

3、授予人数:67人。

4、授予价格:4.84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刘卫东董事长14.000.70%0.02%
2张纯董事、总经理14.000.70%0.02%
3崔伟董事、副总经理14.000.70%0.02%
4熊尚荣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9.800.49%0.01%
5陈军平总工程师9.800.49%0.01%
6余宏涛副总经理9.800.49%0.01%
7刘辉洁副总经理9.800.49%0.01%
8谷加生董事7.000.35%0.01%
核心人员(59人)309.9615.57%0.37%
总计398.1620.00%0.4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 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有效期

1、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二)等待/限售期

1、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2、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三)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9日出具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3]第0033号):截至2023年6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6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对应总股数3,981,600股,增加股本人民币3,981,600元,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832,792,759.00元,截至2023年6月8日,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共计人民币19,270,944.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1、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3年6月15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共计数量1,592.64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旭光电子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382、1000000383、1000000384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6月15日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期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2、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年6月15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授予登记数量398.16万股。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完全一致。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一、限售流通股20,280,9473,981,60024,262,547
二、无限售流通股808,530,2120.00808,530,212
三、总计828,811,1593,981,600832,792,759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将在等待期/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本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根据授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公司于 2023 年6月 8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经测算,2023-2026年股份支付费用的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授予数量(万份/股)需摊销的总费 (万元)2023 年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 年 (万元)2026 年 (万元)
股票期权1,592.64539.77127.91220.11141.9849.78
限制性股票398.16792.34257.51356.55138.6639.62
合计1,990.801,332.10385.42576.66280.6489.39

注: 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授权/授予日、授权/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行权/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