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8  旭光电子(600353)公司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旭光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旭光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号)。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