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15  旭光电子(600353)公司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旭光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在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规划后,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及拓展新业务所需流动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此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4.84元/股调整为4.80元/股。

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66.03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6.5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联监事田志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