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相关进展情况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2023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通知,酒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酒泉市政府国资委”)分别与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泉现代农业”)、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酒泉农科院”)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1: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2: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乙方:酒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划转标的
将酒泉现代农业持有公司的53,705,1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酒泉农科院持有公司的4,511,4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0.85%),合计58,2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3%),无偿划转至酒泉市政府国资委持有。
3、股权划转价款
本次股权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股份划转对价。
4、划转基准日及交割日
(1)本次划转的基准日为披露控股股东变更为酒泉市政府国资委的提示性公告日(即2023年11月10日)。
(2)本次划转的交割日为标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乙方名下之日。乙方自交割日后拥有对划转标的的所有权益。
5、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置事宜
(1)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也不涉及关于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业务的重组事项。
(2)本次划转不涉及目标公司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的处置,目标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状况保持不变。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股权划出方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 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酒泉现代农业变为酒泉市政府国资委,实际控制人仍为酒泉市政府国资委。
2、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将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敦煌种业股份的批复》(酒政函〔2023〕77号),由酒泉市政府国资委作为主体,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2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3%),无偿划转至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酒泉市政府国资委变更为酒钢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酒泉市政府国资委变更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