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股票代码:6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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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序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二、宣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三、宣布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审议《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同意抵押母公司房地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五、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请与会股东知悉本次股东大会的以下安排:
一、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议程安排等事宜。
二、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宗旨,依法履行职责。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提前合理时间到达会议现场,向秘书处工作人员和见证律师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请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向秘书处提出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过程中要求发言的,请先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协助。为提高议事效率,股东及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发言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多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的,按“先登记、先发言”的顺序一一进行。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向大会说明自身身份和当前持有的股份数额。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应文明、精炼、清晰,听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解答。
(四)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一般由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分别代表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回答,回答方式应文明、精炼、清晰。
(五)在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环节,不再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在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前,会议主持人主持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对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维护会议的正常程序和秩序,不得提前泄露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本须知由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一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智能制造类产品
智能制造类产品以工业缝制设备数控交流伺服系统为主要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用缝制设备及其他通用工业设备,是工业用缝制设备及其他通用工业设备的核心控制部件。
公司智能制造产品板块积极适应缝制行业物联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趋势,深入探索IoT相关产品应用开发,参与缝制行业数据交互相关标准制定,已与国内多家缝制机械行业龙头企业形成战略合作。
(2)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
该板块致力于智能身份识别与核验、物联网充电产品和充电服务平台的应用开发。该业务在智能终端、物联网终端、人证核验及智能识别软件等方面有较强竞争力,合作伙伴覆盖全国,保持实名制身份核验行业应用的核心供应商及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物联网充电产品和服务已经覆盖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交流充电的客户需求,在全国部分重点区域使用推广。
(3)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
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着力于智慧物联、智慧教育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开发和服务。公司紧跟国家及教育部精神,从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职能部门的具体需求切入,着力解决学校日常运营过程中的痛点,为学校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随着使用学校的数量增多和深入,在该领域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口碑,不断获得用户和合作伙伴的认可。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智能制造类产品
2023年行业经济持续下滑,整体回落至近十年来最低水平。面对行业经济下行压力,公司深化改革,推陈出新,激发员工内驱力,提升研产销进度,稳住了工业缝制设备数控交流伺服系统销量下滑趋势,下滑幅度逐季收窄;智能家用缝绣数控系统销量上升趋势明显;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与国内知名缝企战略合作向细分领域聚焦,如鞋服智能工厂、汽车内饰智能工厂等局部IOT场景的应用落地,已初现端倪形成收益。
(2)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
由于市场需求大范围萎缩,2023年身份核验类商用终端产品销售收入较上一报告期略有减少,但整体业务稳定,持续保持身份证阅读机具行业前列地位。物联网智能终端相关产品不断完善和推陈出新,在优质市场开始批量销售安装,力争突破实现规模性的销售。
(3)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
国内教育装备行业重组加速,教育装备行业企业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一方面随着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快速下滑,另一方面教育装备产品也逐渐形成一些头部品牌,占据比较大的市场份额,大部分中小企业发展都受到很大影响。随着国内教育装备制造技术的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推进,各级教育管理机构的信息化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不仅提高了管理效率,还为决策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数据支持。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对学生的日常表现、学习行为和成绩进行分析,为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提供有大数据支撑的更加精准的反馈。单纯的装备配备已经趋于饱和,学校和管理部门更加需要能够推动设备应用的软硬件整体解决方案,这类产品将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智能制造类产品
“十四五”规划加大对制造企业在信息化、数字化、AI软件、工业软件方向投资的政策支持,公司持续加强智能数控系统的自主创新能力,拓展智能制造类产品在高端市场、特种应用场景的渗透率,加大软课题技术研究和关键知识产权建设。
2024年行业经济面临回暖,公司将把握机遇,继续深度优化迭代智能制造产品,提高市场销售份额。同时利用智能制造产品在2023-CISMA国际会展的影响力,加快智慧生产市场的培育与推广。
(2)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传统的身份核验产品也面临着全面换代升级,细分行业的身份信息电子化的需求不断涌现,智能化的终端类产品集成了包括人脸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扩展出更广泛的身份核验行业应用。
同时国家发力新基建政策,充电桩建设正式被纳入“新基建”七大重点领域,鼓励引导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向更高质量发展。
(3)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
国内教育信息化行业竞争派系主要包括系统供应厂商、解决方案厂商、内容供应厂商以及硬件设备厂商。其中,解决方案厂商为主的部分教育信息化代表性企业已完成了对教育信息化产业链多环节的布局。从市场集中度来看,上游信息技术设施以及底层技术市场主要掌握在华为、腾讯、阿里等多个技术实力强劲、资本实力雄厚的厂商,以及三大运营商等具有通讯基础设施建设背景的厂商手中,市场集中度较高。而中游教育信息化行业,尽管厂商所涉及的细分领域众多,但行业总体呈现出头部厂商营收规模较大,与中上游厂商拉开明显差距的情况。综合来看,中国教育信息化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本持续下降、信息技术的持续普及,未来替代品对
教育信息化行业的冲击将随着行业的发展进一步降低。同时,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迭代将通过提供多样化的IT解决方案继续促进教育行业的创新,进而推动教育信息化市场的增长。
四、公司发展战略
(1)智能制造类产品
2024年公司持续在缝制智能数控产品上发力,在传统单轴通用数控系统市场,以新一代智能步进数控系统为基础,拓展高附加值特种机细分市场;面向行业内龙头客户企业,利用核心技术优势,开发以数字网络为生态圈的智能家用缝绣数控产品;智能生产管理系统继续寻求与更多知名缝企形成战略合作,优势互补,向更多细分领域聚焦应用落地,扩大销售。在完成工业互联网产品全系列自主开发的基础上,推进IoT系统和边缘算法融合发展,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协同的数据体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MES系统、缝制工厂管理系统等新的商用服务模式;积极应对原材料价格、劳动力、运输成本持续上涨以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坚持由预测式批量生产转变为需求驱动的定制化柔性生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压力。
(2)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
针对智能身份核验新的技术和应用需求的变化,持续推进身份证核验产品的技术和产品升级换代工作,拓展更广泛的行业细分领域的落地应用。
物联网充电产品和运营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方面,公司利用已有技术,持续创新完善产品线,聚焦行业及用户痛点,不断推出覆盖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交流充电应用的产品,开拓支持多种运营模式、家用模式的新能源车充电市场,扩大在产品功能、销售模式、运营模式上的差异化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将继续挖掘存量市场并积极开拓增量市场,依托公司品牌和技术优势,推进扩大身份识别、人证核验、智能物联网等可规模化复制的应用,满足客户从终端到运营服务平台的全方位需求,聚焦公安特行、酒店、医疗、政务、中小企业、电动自行车/汽车充电服务、智能控制设备集成商等行业和客户,突破现有的场景领域应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硬科技产品和服务。
(3)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
公司基于在嵌入式系统、终端软硬件产品的开发能力,以及对行业的理解和把握,将继续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以及物联网技术应用于解决用户需求,并服务学校常态化应用,增加用户使用黏度,通过持续提供服务,取得持续的收益。
五、经营计划
(1)智能制造类产品
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质量优先,以智能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为主,推动智慧工厂商业模式销售突破,加快知识产权专利建设,引导错位研发、差异化研发,重视工业物联网应用产品开发,提升创新质量和效率。
2024年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坚守数控系统主赛道,对质量和性能要求高的客户加大配合力度。智慧工厂方向,利用自身产品及技术优势,为客户量身定制数字化信息化的解决方案,继续稳步扩大在部分细分领域商业化的应用。
(2)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
技术方面,继续聚焦以智能身份核验和物联网互联互通为重点的技术方向,充分借助公司集团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平台,以身份核验识别、智能物联网和互联网云服务平台应用为产品研发方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直击行业客户疼点问题,持续创新,不断充实和完善产品线,加强高效的需求管理和研发管理流程,快速响应和服务客户,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完善研发项目管理和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打造和凝聚专业素质高、实战能力强、响应速度快的技术研发团队。市场方面,紧跟技术和产品升级换代趋势,挖掘市场需求,继续保持在身份证认证行业前列地位,进一步加快拓展以物联网充电产品和互联网云服务为重点的智能商用终端应用市场;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融合汇聚各方优质合作伙伴、积极参与新基建项目、发展共赢;积极网罗人才强化本地化销售团队,建立完善有核心竞争力的激励制度。
(3)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
继续加大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优化产品方案,通过与系统集成商的合作,提升销售推广效率,扩大产品销量;在已经有市场基础的区域,提升产品覆盖,通过提供学校更多服务与支持,推动产品在学校常态化应用,增加客户黏度。
六、可能面对的风险
(1)智能制造类产品
外部环境持续变化,俄乌战争僵持、全球通胀高企、缝制行业发展呈现下行态势、公司承受高成本、低需求、低利润等压力和考验,公司从产品设计成本优化、供应链管理、产能合理安排、库存管理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坚守底线思维,做好风险防范,积极调整应变,坚持稳中求进,为迎来行业新一轮复苏苦练内功、积蓄力量。
(2)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
身份证电子化的快速实施将会对身份核验行业产生一定影响,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会对产品的推广与销售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物联网充电产品的功能同质化和低价竞争现象普遍,以及产品创新性的市场接受程度,也会对产品的推广与销售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
(3)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
用户需求分散,行业发展累积的一些顽疾,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公司立足于细分市场的解决方案,与分散的平台公司的融合存在大量的协调难度;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产业政策调整、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趋紧都会影响项目推广。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二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司的决策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及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行其责、运作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严谨,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在履职方面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广大投资者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独立运作原则,建立了独立的财务账册,设有独立的财务人员,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决定审议程序及有关豁免手续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及股东均依规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日常经营及发展战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担保业务、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和实际运作情况。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三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解释性说明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3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96.26万元,较上年下降21.09%;
2、公司营业总成本17,625.02万元,较上年下降15.50%,其中:
1)营业成本10,717.75万元, 较上年下降22.80%;
2)税金及附加304.01万元,与上期基本持平;
3)期间费用6,603.2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中: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以及财务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略微有所增长,研发费用有略微下降。
3、其他收益411.4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投资收益-49.41万元,较上年下降197.54%,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15.36万元,较上年增长166.94%,主要系本期客户回款状况较上期改善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1,195.19万元,较上年下降37.42%,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14.43万元,较上年增长100.00%,主要是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8、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332.15万元,较上年营业利润-3,367.08万元下降28.66%;
9、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333.07万元,较上年利润总额-3,377.50万元下降28.29%;
10、公司实现净利润-4,336.04万元,较上年净利润-3,227.28万元下降34.36%。
三、公司2023年末财务状况
1、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29,692.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84.2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2,845.48万元,固定资产9,684.66万元,无形资产1,946.99万元;
2、公司2023年末总负债12,354.7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077.04万元,非流动负债277.74万元;
3、公司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17,337.32万元,其中股本49,208.92万元,资本公积15,126.19万元,盈余公积4,139.74万元,未分配利润-51,018.93万元,少数股东权益-118.60万元。
四、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692.10万元,较上年末33,120.34万元减少3,428.25万元,下降10.35%。
公司流动资产13,784.26万元,较上年末16,678.75万元下降17.35%,主要因素包括:
1)公司货币资金期末4,323.54万元,较上年末5,559.03万元下降22.22%;
2)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末303.29万元,较上年末897.15万元下降66.19%;
3)应收账款期末2,813.75万元,较上年末2,190.65万元增长28.44%;
4)公司预付账款期末524.12万元,与上年末463.55万元增长13.07%;
5)公司存货期末5,059.23万元,较上年末7,163.94万元下降29.38%;
6)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103.64万元,较上年末60.62万元增长70.95%。
公司非流动资产15,907.83万元,与上年末16,441.59万元基本持平。
2、负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12,354.78万元,较上年末11,446.98万元增长7.93%。
公司流动负债期末12,077.04万元,较上年末11,333.54万元下增长6.56%,主要因素包括:
1)短期借款4,005.36万元,较上年末4,900.71万元下降18.27%,主要系本期银行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2)应付票据期末754.05万元,较上年末1,112.24万元下降32.20%,主要系本期向供应商采购物料减少导致支付票据减少所致;
3)应付账款期末2,816.69万元,较上年末2,460.80万元增长14.46%,主要系本期部分供应商结算周期改变所致;
4) 预收款项本期末1,805.02万元,上年末0.00万元,主要系新增预收办公大楼租金所致;
5) 合同负债本期末888.40万元,较上年末553.23万元增长60.58%,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金期末158.83万元,较上年末343.53万元下降53.77%,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985.76万元,与上年末1,001.31万元基本持平;
8)其他应付款269.00万元,较上年末516.89万元下降47.96%,主要系本期代收代付款减少所致;
3、所有者权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17,337.32万元,较上年末 21,673.36
万元下降20.01%,主要系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4,096.26万元,较上年17,862.91万元下降21.0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142.35万元,较上年同期15,717.26万元下降22.75%,主营业务收入中:
智能制造类产品主营业务收入5,916.69万元,较上年同期7,092.46万元下降16.58%,占本期营业收入比例为41.97%;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主营业务收入5,320.96万元,较上年同期6,193.35万元下降14.09%,占本期营业收入比例37.75%;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主营业务收入904.70万元,较上年同期2,431.46万元下降62.79%,占本期营业收入6.42%。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9,959.58万元,较上年同期13,175.39万元下降24.41%。
2023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1,953.90万元,较上年同期2,145.65万元下降8.94%。
2023年度公司期间费用6,603.26万元,与上年6,672.48万元基本持平。
2023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15.36万元,较上年同期-22.95万元增加38.31万元损失,主要系本期客户回款状况较上期改善所致。
2023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1,195.19万元,较上年同期-869.73万元增加325.47万元损失,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49.41万元,较上年同期50.66万元下降197.54%,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2023年度其他收益411.4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023年公司净利润-4,336.0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65.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91%,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0.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62%,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555.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80%,主要系本期解除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四
公司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60,419.81元,因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66,828,848.45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0,189,268.26元。由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五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的年度报告。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吴杰、李峰签字,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众环审字(2024)01015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均摘自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4)0101510号。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12月31日提供的股东名册编制。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年报摘要已于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全文宣读。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六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本次股东大会不再
全文宣读。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人民币。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100.00 | 94.34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2,000.00 | 760.02 | 本期联营公司业务量下降所致。 |
接受关联方的物业服务 |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376.00 | 356.11 | |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100.00 | 103.05 | |
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90 | 8.62 | 退租 | |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125.00 | 99.33 | ||
合计 | 2,721.90 | 1,421.47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800.00 | 45.20 | 94.34 | 4.83 | 预计委托技术开发费增加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2,000.00 | 13.94 | 11.27 | 760.02 | 6.26 | 预计本年精伦电气销售金额有所增加 |
接受关联提供的物业服务 |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399.00 | 22.54 | 99.76 | 356.11 | 18.23 | |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100.00 | 5.65 | 25.34 | 103.05 | 5.27 | 与上年持平 |
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0 | 8.62 | 0.44 | 退租 | |||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5.65 | 12.57 | 99.33 | 5.08 | 与上年持平 | |
合计 | 3,399.00 | 148.94 | 1,421.47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远宏注册资本:人民币3195.6万元成立日期: 2004年4月22日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备、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的研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智能设备、电气设备的租赁;节能技术咨询及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179.21万元,净资产: 5,914.99万元,营业收入:3,909.39万元,净利润:40.96 万元。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名称: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纪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20.202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6日
主营业务:交流驱动有机发光器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92万元,净资产:-409.0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0.44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名称: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专利代理;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7.56万元,净资产: -29.06万元,营业收入:624.21万元,净利润:14.73万元。(未经审计)。
2024年预计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间上述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有利于发挥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各自的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普利、鲍麦克斯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对外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精伦电子 | 普利 | 100% | 186.25% | 0 | 1000万元 | 5.77% | 一年 | 否 | 否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精伦电子 | 鲍麦克斯 | 100% | 31.56% | 700万元 | 2000万元 | 11.54% | 一年 | 否 | 否 |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普利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普利商用机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668043000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7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943.39万元,负债总额为1,757.0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57.09万元),净资产为-813.70万元,营业收入5,366.29万元,净利润为-515.10万元。
普利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普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鲍麦克斯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37551130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498 号14 幢 22301-103 室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注册资本:7692.3万元
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电力电子、电机与控制、机电一体化系统产品及其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应技术咨询、管理咨询、自有技术成果转让(以上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3,969.96万元,负债总额为4,408.8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1.7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339.15万元),净资产为9,561.16万元,营业收入6,237.67万元,净利润为-274.92万元。
鲍麦克斯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1%。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十
关于同意抵押母公司房地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同意抵押母公司房地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普利商用机器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同时以母公司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有房地产(不动产权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131990号)作为抵押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贷款具体金额、抵押比例、期限、利率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抵押母公司房地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业务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申请贷款所需的上述抵押有助于顺利取得银行借款,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十一
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全文宣读。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全文宣读。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发言人姓名: |
发言内容: |
附件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额:
股东所代表的表决票数:
序号 | 表 决 事 项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1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 |||
6 | 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10 | 关于同意抵押母公司房地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1 | 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关于表决方法的说明:
1、上述事项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并由到会的股东或股东的授权委托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2、任一股东或股东的授权委托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3、在“表决事项”栏内,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钩“√”。
投票人(签字):
代 表: 公司(股东姓名)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