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4月 2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7月3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徐祥、李迎春、施长君、梁德权、潘高峰在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18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细则》,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即2018年7月4日,至2021年7月3日。
(三)2021年6月23日,经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3日。
(四)截止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延期情况
(一)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7月3日。
(三)本次延期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后续延期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